《关于加强0-18岁儿童青少年伤害死亡预防管控工作的建议》(第49号提案)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1-06     来源:市目标绩效办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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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0-18岁儿童青少年伤害死亡预防管控工作的建议》(第4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0-18岁儿童青少年伤害死亡的预防控制和干预工作纳入市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联席会议议题”的建议

  市妇联与12家相关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联合制定了《攀枝花市加强预防和控制0-18岁儿童伤害死亡工作方案》(攀妇儿工委办〔2020〕2号),民政部门将0-18岁儿童青少年伤害死亡的预防控制和干预工作纳入了市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联席会议议题,制定了《攀枝花市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依托儿童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攀枝花市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计划(2019—2021年)》,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指导乡(镇)儿童督导员49名、村(社区)儿童主任446名在社区基层治理中落实儿童安全防护知识教育、安全保护保障措施。积极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力量加强对特殊儿童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配合有关部门鼓励激励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儿童帮扶救助工作。团市委等部门筹措资金148.6万元,解决特殊儿童的午餐、往返车费,筹措资金80000元,为特殊儿童及家庭赠送健康包、新春礼包、爱心包、温暖包1600余个。

  二、关于“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的建议

  一是全面推进学校安全教育。教育部门将《生命•生态•安全》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制定了《攀枝花市中小学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每年定期组织春秋学期开学第一节安全课、预防溺水、国家安全日、防震减灾、寒暑期安全专题活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专题教育活动,学生家长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得到提高。针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如地震、泥石流、火灾、暴恐袭击等)等各类应急情况,公安部门联合教育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和技能。二是开展大众健康宣传教育。各级妇联组织家庭教育讲师、指导师通过家长学校、儿童之家等平台举办线上线下家庭教育公益讲座、亲子实践活动,提高家庭及全社会关于儿童安全、心理健康、身心保护、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知识普及率和责任意识,提高公众对儿童青少年伤害的认知。三是积极开展健康安全宣传引导。市政府妇儿工委相关成员单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媒介,以“三.八”维权周、“6.26”等活动为载体,通过散发宣传资料、知识抢答等形式,共散发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宣传出行安全注意事项、道路交通安全、防汛安全和身心健康等知识,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和家长重视安全和健康。开展“开学第一课”安全宣传活动,通过为学生们上安全教育课、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材料等方式,设立安全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张贴挂图、发放安全常识小册子以及校园广播播报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56次,指导开展演练16次,教育广大学生知危险、会避险,共同强化学生法治观念。

  三、关于“加强儿童青少年溺水预防干预”的建议

  一是水利部门指导水管单位设置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危险人工水域警示牌,及时向社会通报重大汛情信息,按职责做好安全度汛相关工作,防控溺亡事故的发生。二是教育部门开展溺水等安全防护知识教育,增强儿童危险识别能力,教授儿童水上安全等基本知识及安全防范技巧。教育指导家长加强儿童监护监管,与家长建立校内校外协同联动的儿童安全防控联系机制。三是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儿童集体活动临时租用旅客道路运输企业车辆的监管,规范客运渡轮和小型船只管理,落实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措施,开展安全检查405次(其中巡航检查127航次),出动执法车辆240辆次,执法艇127艘次,执法人员867人次,检查船舶1300余艘次,检查码头、渡口417座次,查出隐患7起,整改完毕7起,发布预警信息5100余条。

  四、关于“加强儿童青少年道路交通伤害预防干预”的建议

  一是公安部门组织每月一次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根据交通状况、交通流量、安全隐患及道路交通设施,认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等基础设施,及时增设或施划。组织开展校车安全大检查,与学校、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从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资质等摸排安全隐患,督促立即整改,从源头上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减量控大”、“奋进系列”、道路运输安全大检查、“春风行动”以及复工复运等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查纠超员、超速、乱停乱放、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非机动违规载人等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非法客运违法违规行为,全市共检查企业79户次,发现问题12起,已督促道路运输企业现场整改;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已整改验收合格;进一步优化了校园周边公交线路,合理安排调度高峰期公交班次,开行校园定制公交,方便学生安全便捷出行。三是公安部门在交通流量大、易拥堵路段的学校门前设置“护学岗”指挥疏导交通,发动群防群治力量779人、参与巡逻值守899人次,校园每日周边巡逻警力220人。四是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道路管养工作,及时处置影响行车安全的路面病害,保持路况优良常态化;2020 年实施 177.5 公里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修补路面坑槽15000左右平方米,安装标志标牌48块,更换轮廓标245个,为儿童青少年提供安全畅通公路出行环境。

  五、关于“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跌倒的预防干预”的建议

  一是住建部门指导新(改扩)建房屋单位配备相应安全设施,严格落实楼道、窗户等安装防护栏等措施,防止高空坠落等事故发生。二是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了文具、玩具、校服、床上用品等儿童用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指导各单位加强电梯、游乐设施和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三是城管执法部门加强了城市道路违规占道经营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的清理整治,对市城管执法局事权范围内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进行安全排查。

  六、关于“加强对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的预防干预”的建议

  一是教育部门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抓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课程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将生命教育、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九年义务教育始终,每周2—3课时;高中阶段教育(含中职教育)各学校开设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课,每周1-2课时。各学校建立了心理辅导室,进一步规范和发挥心理辅导室的使用,健全运行机制,提高运行实效,各学校配置了专人负责管理,安排专兼职教师值班并接待辅导。各学校都配备了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以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为主体,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各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我市已建成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1所,四川省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1所和攀枝花市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8所,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建立了学校内部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机制。成立学校分管领导、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相关班主任组成的学校心理健康领导小组,全面建立校园心理危机识别体系,对心理高危学生采取积极有效的干预方式,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定期对在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筛查出行为异常的学生,有针对性地对这部分学生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实行学生“一人一档”,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强化帮扶措施,做好帮扶记载,切实解决存在的各种心理问题。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协助家长做好教育、疏导、监控工作,并及时按有关规定将学生转介给医学心理诊治部门进行诊治。三是建立了信息沟通机制。加强教育、卫健等部门,特别是精神卫生治疗机构的信息沟通,及时了解中小学生存在的主要心理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预防教育和危机干预。充分发挥专业部门的人才优势,加强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学校积极主动地向精神卫生方面的专家咨询和沟通,邀请精神卫生方面的专家走进校园,针对中小学生常见的和突出的心理现象或问题开展专题讲座或主题教育活动。四是加强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市文明办、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妇联印发了《关于加强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建设的意见》,按照“全面部署、分步实施、试点带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整合了全市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全市建立各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7所,其中市级2所、5个县(区)各1所。坚持规范管理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每所辅导站做到“五有”,即有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有固定的场所和设施,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心理健康辅导员队伍,有一系列工作运行保障制度,有富有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感谢贵单位对全市妇女儿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7月10日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杨泽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