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经济合作局 招商引资项目代办、协办服务比选邀请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04-02 来源:tcj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建设,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拟选择1家专业公司为攀枝花市区域内的招商引资项目提供设立登记及政务审批事项的代办、协办服务。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该服务比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为委托方提供如下服务内容:
1.代办类:企业章程草拟、企业名称核准、企业注册登记、刻章 、银行开户、税务登记、社保登记、筹建期办公场所租赁等招商引资项目企业的筹建事项;
2.帮(协)办类:招投标、规划设计、可研报告、勘测、项目备案、项目核准、土地出让 、节能评估 、环评、安评、水评、职评、施工许可证、施工水电、场地平整、施工道路、竣工验收等。
(二)为委托企业提供代办、协办服务工作时,需与其签订《招商引资项目委托服务协议》,便于进行核查和验收,并确保服务内容真实有效。《招商引资项目委托服务协议》中不得再约定收取委托企业的服务费,协议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明确具体代办、协办服务事项;
2.明确服务原则;
3.明确服务流程;
4.服务终止条件;
5.委托办理的时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
(三)需于每年12月31日向我局报送当年年度服务期代办、协办服务事项绩效核对报告(清单)。
(四)原则上在1个服务年度内接受企业委托的代办、协办服务事项数量应不少于60件,年度代办、协办服务事项数量不足60件的,按每少1件扣减服务费用1000元进行核算,超出部分不增加服务费用。
二、比选原则
本次比选以专业能力较强,服务经验丰富、服务质量优良,服务价格合理为中标原则。
三、最高限价
本次比选服务事项投标人报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年(含税价)。
四、资格条件
(一)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参加比选的单位,须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三)具备企业服务资质。
(四)具备至少3名服务专业人员(企业管理、金融融资、财税管理、项目资金申报等)的服务能力。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一经发现,攀枝花市经济合作局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五、标书
详细报价投标函;服务质量承诺书;《招商引资项目委托服务协议》;资质及历年从事相关企业服务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清晰)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如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则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提供3份(1正2副,装订成册),密封投递。
材料清单:
(一)公司简介。
(二)营业执照。
(三)相关服务许可文件(若涉及)。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固定的办公地点证明。
(六)近2年内企业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七)至少3名企业服务专业人员介绍。
(八)公司详细报价投标函(含此次参选优势介绍)。
(九)服务质量承诺书。
六、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比选材料时间为:即时起至2024年4月10日上午11:00 时止。逾期未提供标书的,视为放弃此次比选。
(二)递交材料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公园路2号(攀枝花市经济合作局一楼 101室)。
(三)联系人:左惠文,联系电话:13882311003,3338213。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2024年4月12日,在攀枝花市经济合作局2楼会议室开标。招标人将及时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
八、其它
(一)因本采购事项符合“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有关要求,市经济合作局可以与最终中选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购买服务合同。
(二)最终中选人除按后期合同载明的金额收取招标人购买服务费用外,不得向委托方另行收取代办、协办服务费用。
攀枝花市经济合作局
2024年4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