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0-03-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经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准,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 证金 |
起 始 价 |
G2009-22# |
位于钒钛产业园区 |
150901.74平方米 |
仓储用地 |
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出让地块具体位置、四至界限、规划条件要求详见挂牌文件。 |
50年 |
1268万元 |
25351492元(1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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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09—6# |
位于炳三区 |
3350 平方米 |
商业金融业用地 |
容积率:小于等于3.0(不含地下室部分),建筑密度:小于等于40%,绿地率:大于等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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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40年 |
250 万元 |
500万元(约100万元/亩) |
G2008-23# |
位于东区高粱坪 |
23286.37平方米 |
一类工业用地 |
容积率:≥0.6;绿地率:≤20% 。出让地块具体位置、四至界限、规划条件要求详见挂牌文件。 |
50年 |
196 万元 |
392万元(168元/㎡)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G2009-22#
(1)不设出让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18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3)按现状挂牌,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2、P2009-6#
(1)不设出让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18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3)按现状挂牌。宗地外水、电等配套设施接入口示意图详见挂牌文件,建设费用由竞得者自行负责。
(4)竞得人必须为宋东波等57人提供总建筑面积90.27%的商业安置用房(包括地下室部分),各楼层建筑面积均按90.27%的比例提供。宋东波等57人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700元的综合价格回购(包括回购区域配套设施和公建部分)。
(5)竞得人必须于挂牌成交当日与宋东波等57人签订《房屋回购协议》。《房屋回购协议》装入挂牌文件。
(6)宋东波等57人名单详见挂牌文件。
3、G2008-23#
(1)不设出让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6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3)按现状挂牌,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9日至2010年4月16日内,到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6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4月19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在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地块挂牌时间为:
2010年4月20日上午9时至2010年4月29日下午16时
七、本次挂牌采用递交报价单的方式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临江路泰坤大厦九楼912室
联系电话:0812-3365192
联 系 人: 唐彬 刘继 梅
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