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攀国土拍告字〔2012〕1号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1-12-3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国土拍告字〔2012〕1号
经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准,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 面积 |
主要规划条件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 证金 |
起拍价 |
P2011-18# |
仁和四十九公里 |
85388.30 平方米 |
用地性质:商业金融业用地兼容行政办公、文化娱乐、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小于等于4.5(不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其中兼容居住的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建筑密度小于60%,并须满足消防审查要求;绿地率大于等于10%,屋顶绿化面积不得小于屋顶总面积的20%(不计入绿地率)其它规划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
商务金融用地40年、文体娱乐用地5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8000 万元 |
13039万元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P2011-18#宗地:
1、不设出让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095日内竣工全部工程;
4、参加本宗地的竞买申请人,除满足国土资源部39号令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竞买申请人或与竞买申请人受同一实际控股人控制的关联公司应具有大型百货商场经营能力,该企业经营或管理的各百货商场在2010年经审计的总营业额不少于100亿元人民币,同时需具有城市综合体开发、运营的经验,截止2010年底开发建设的城市综合体单体总投资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需提供承诺书和资金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由攀枝花市投资促进局审核;
5、按社区管理的需要,宗地内应配套建设不少于建筑面积600㎡的社区用房,并按规定配建物管用房,社区用房设计方案须经仁和区政府同意。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社区用房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仁和区人民政府,并办理相应的产权证给仁和区人民政府或仁和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
6、同乐路的拓宽建设(具体位置详见拍卖文件)由竞得人出资建设。建设工作含设计、地勘、施工、监理等全部建设工作,且必须考虑道路地块内的强弱电网、给排水网、污水管网等市政设施布局的公共性和通达性,道路设计方案须经仁和区人民政府同意。
同乐路与炳仁线连接线(具体位置详见拍卖文件)由竞得人和仁和区政府共同出资建设。建设工作主要是指除用地范围内拆迁工作外所有与建设相关工作(包括设计、地勘、施工、监理等全部建设工作),且必须考虑道路地块内的强弱电网、给排水网、污水管网等市政设施建设公共性和通达性,道路设计方案须经仁和区人民政府同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以仁和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果作为该道路的投资总额,仁和区政府承担30%,竞得人承担70%;
7、该宗地投资总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竞得者确保10万平方米以上核心商业体设施(不含地下停车场)产权不得对外销售,由竞得人长期持有并负责招商,统一、集中经营管理;
8、竞得人必须保证宗地内的地下排洪涵洞(包括检查井)畅通,且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前必须按水务部门审定的行洪论证进行规划设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自理;竞得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宗地周边已建及规划的地上、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道路构筑物、水电气管线、排洪涵洞等)予以保护并保证其正常使用功能,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9、按现状拍卖,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宗地内涉及的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由仁和区政府负责拆迁并承担相关费用,其余10千伏以下的电力、弱电、通讯、管网的拆除和水电气接入点安装及地面残留的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竞得人需合理考虑该部分的建设成本;
10、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工作,并严格落实环评条件。竞得人在进行商业布局时,需进行消防专项论证,满足消防安全要求,竞得人需合理考虑该部分的成本;
11、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否则,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2、竞得人必须在仁和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13、攀枝花市对该宗地所建项目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具体情况咨询攀枝花市投资促进局;
14、拍卖成交价仅为竞得者应缴纳的拍卖宗地土地出让金,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者按规定自行缴纳;
15、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三、满足公告中规定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月11日至2012年1月18日内,到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8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月19日18时前确认其竞得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1月20日10时在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拍卖大厅举办。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临江路泰坤大厦九楼912室
联系电话:0812-3365192
联 系 人: 唐女士
开户单位: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望江支行
帐 号:77041015201090001099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