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2016-2020 年)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07-0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银江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攀枝花市东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2016-2020 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

攀枝花市东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2016-2020 年)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6~2020 年)的通知》(攀办发〔2016〕15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将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健全教育、宣传、考评、监督、奖惩机制,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一是抓师德教育。创新师德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增强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融入乡村教师职前、职后培训全过程,推动师德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抓师德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宣传力度,激励、引导乡村教师强师德、扬师表、作贡献。三是抓师德考评。完善师德师风考评体系,把师德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四是抓师德监督。健全学生、家长、教师、社会共同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约束机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规范乡村教师行为。五是抓师德责任。落实区教育局、区属中小学校主要领导师德师风建设负责制和问责制,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考核学校及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六是抓组织建设。加强乡村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适度加大在乡村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力度,从政治上、思想上关心乡村教师的生活与成长,增强归属感。

  二、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

  结合乡村教师岗位特点,合理设置招聘条件、优化招聘方式、提高招聘质量,确保乡村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体育、音乐、美术、科学技术、心理健康等紧缺课程。按照专业对口原则,乡村义务教育学校补充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教师,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可采取公开考核的方式招聘。

  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寄宿制学校因学生管理等工作需要,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按《劳动合同法》招用补足相关人员。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编外人员使用方案需报经区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

  完善普通高校毕业生乡村学校任教到岗学费奖补机制。对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一定期限的高校毕业生,按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鼓励、引导优秀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教育发展。

  采取有效措施鼓励身体健康、65 岁以下的退休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及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名优教师到乡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由银江镇财政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现职省特级教师切实加强联系乡村学校,定期开展送培送教活动。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对省特级教师的考核。

  三、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

  一是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二是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乡镇工作补贴政策,保障乡村教师应享尽享。三是鼓励银江镇人民政府通过增加绩效工资总量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四是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贴。银江镇人民政府应根据乡村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贴办法,根据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对乡村教师补贴合理分设档次,重点向村小倾斜、向条件艰苦学校倾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五是加快解决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六是积极实施乡村教师帮扶计划。对因遭遇突发事故或突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乡村教师进行救助帮扶。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为学校捐助资金,用于教师帮扶。七是定期组织乡村教师体检,组织专家到艰苦边远的乡村学校巡诊。

  四、加强乡村学校教师编制管理

  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

  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区教育局负责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学校教职工编制,充分考虑村小、寄宿制学校的特殊实际,予以倾斜。每学年动态调整教职工编制,并报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和区人社局备案。

  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

  五、完善乡村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办法

  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实现区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并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职务(职称)评聘,注重师德表现、注重一线经历、注重工作实绩,不作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在乡村学校任教满 3 年以上(含城区学校交流、支教教师)以及由组织选派参加援外、援藏等,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教师职务(职称)和专业技术岗位。城区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应有任现职以来 1 年以上或从教以来 2 年以上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30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符合具体标准条件的,可直接推荐申报评审高一级教师职务(职称)。在东区所有村小(教学点)任教累计满20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符合评聘具体标准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六、促进城区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区管校用”管理体制改革,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需要统筹实施派遣任教。

  落实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通过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联盟、对口支援、名优教师送教、银江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凡在城区中小学校任教满 9 年的教师,应向乡村和薄弱学校流动。区域内重点推动城区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村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交流轮岗。

  选派城区学校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帮助转变教育理念、更新教育教学手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七、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发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市培计划”示范引领作用,分类分层实施乡村教师校长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区政府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到2020 年底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 360 学时的培训。将师德教育、法治教育等作为培训必修内容,推动师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贯穿培训全过程。充分利用东区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网络研修、在线培训等方式,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到 2017 年前完成每人不少于 50 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

  健全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拓展区教师培训中心职能,健全区级乡村教师培训团队,推动乡村教师区域研修与校本研修常态化。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采取顶岗置换、送教下乡、网络研修、短期集中、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鼓励和支持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

  组织乡村教师参加与北京西城区、成都等地的交流合作活动;安排优秀乡村教师赴外培训。开展乡村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

  对乡村中小学新增教师,应在首聘三年内安排 1 年到城区优质学校跟岗培训或安排城区骨干教师“一对一”的结对帮扶,双方签订“师徒合同”,定期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骨干教师考核、评选、教师职务评聘等的依据。

  八、增强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

  认真落实攀枝花市关于在乡村学校连续从教20年以上并取得优秀成绩教师的鼓励政策,在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评选表彰中,将乡村教师名额单列,予以倾斜。银江镇人民政府和区教育局要分别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从教并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给予鼓励。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优秀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

  银江镇人民政府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走访、慰问乡村教师,要主动倾听乡村教师心声,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加大对优秀乡村教师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增强乡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

  九、落实责任

  银江镇人民政府是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强化部门分工协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将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情况纳入银江镇人民政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

  区教育局要加强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切实承担责任。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把资金和投入用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迫切的领域,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力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区政府教育督导团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及时通报督导结果并适时公布。对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方面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成绩突出的部门,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对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同时约谈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银江镇人民政府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把准支持重点,因地制宜地提出符合本地乡村教育实际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