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85号提案答复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7-17     来源:中共攀枝花市委目标绩效办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县的建议》(第8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申报工作基本情况

  2021年,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的通知》(民函〔2021〕68号),开展了第一轮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创建申报工作,以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构建“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探索创新,努力形成具有本地特色和全国推广价值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模式,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化建构,形成立体化、全方位保护体系。因申报条件不成熟,我市未进入第一轮申报名单。2022年,民政部按照《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创建考核细则》(民办发〔2021〕21号),对第一轮申报的县(市、区、旗)进行了考核验收。按照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第一轮申报、考核验收情况,2023年将开展第二轮申报工作,目前民政部尚未对此项工作作出安排。

  二、关于“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县”建议

  (一)全力支持米易县开展申报工作。市民政局将积极支持米易县申报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县。指导米易县按照《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创建考核细则》(民办发〔2021〕21号)内容,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保护措施、负面工作清单10个方面逐条对照,进一步固强补弱,解决制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难点堵点问题,健全体制机制,结合米易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强化政策创新和制度供给,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申报成功,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积极向省厅汇报争取支持。2023年3月,市、县民政局就米易县“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县”申报工作专题向民政厅进行了汇报。民政厅对我市申报工作进行了指导,同时明确表示,支持米易申报第二轮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县,在民政部正式开展第二轮创建后将米易县纳入我省申报名单。

  感谢您对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民政局

  2023年7月17日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