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改善消费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5-08-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改善消费环境”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4日
攀枝花市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改善消费环境”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攀枝花市委九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消费环境,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核心,以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着力优化市场经济发展环境,有效保障全市人民的切身利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要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各部门要做到依法履职,依法监管,依法处罚;二要坚持属地监管的原则,各县(区)要全面抓好本地区的整治工作;三要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作为重点;四要坚持部门联动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行动;五要坚持堵疏结合的原则,打击与教育并重,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促优化;六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既要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更要加强法治建设,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和治本之策。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食品、药品市场整治
1.围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关注度高的食品安全问题为重点,强化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种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等违法行为。清理整顿食品加工小作坊、儿童食品、农村食品市场。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2.重点整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积极开展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管理规范化建设,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清除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黑窝点,规范农村卫生院(所)、乡村药店的药品购进渠道,加强药品广告监管。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等。(排在首位的市级部门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强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管
1.以农资、建材产品、家具、装饰装修材料、食品包装材料、燃油等行业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无生产许可证产品,不合格产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等违法行为。
2.以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涉及民生的特种设备为重点,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重点整治电梯维保单位不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维保、无证维保等违法行为,保障民生安全。
3.加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工作,对相关民生领域群众反应突出的定量包装不足、过度包装等计量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
(三)加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网络交易监管
1.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加大抽检力度。重点对家具、消防产品、儿童玩具、建材、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电动车、燃气灶具等涉及人体健康、财产安全的商品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强化不合格商品的处理和抽检信息公示。
2.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经营者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依法查处通过网络交易中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工商局、市经信委、市食药监局
(四)严厉打击传销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1.保持对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防止传销由市区向县城、城乡结合部和农村转移。积极推进打击传销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工作。
2.加大对房地产、投资理财、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农资等方面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
3.严厉打击“傍名牌”行为,依法查处假冒(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行为。
4.以医药购销、教育、旅游、房地产开发等领域为重点,严厉查处通过回扣、贿赂等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
(五)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
1.依法取缔未经审核批准擅自设立的娱乐、网吧和出版物场所。
2.严厉打击网吧等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网吧传播政治有害信息、反动、暴力、色情淫秽、私服外挂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娱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娱乐场所色情服务、赌博、吸食毒品等违法行为。
3.坚决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盗版等各类非法印刷和非法出版物,摧毁和铲除制黄、贩黄和盗版盗印窝点。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科知局、市公安局等。
(六)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1.严厉打击假冒专利、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涉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行为。
2.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围绕文学、影视、音乐、游戏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图书、影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科知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农牧局、
(七)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
1.督促银行业机构认真落实《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和“七不准”、“四公开”等要求,建立价格与服务相称、成本合理补偿、标准科学透明的服务收费机制。
2.规范担保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理财公司、典当公司、小贷公司、投资理财咨询类企业、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行业、组织经营行为。对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经营活动的,依法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督促银行业机构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架构,理顺投诉受理相关制度流程,做好贯彻执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平、公正地为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的产品和服务。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金融办、攀枝花银监分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商粮局等。
(八)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1.重点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情况,以及承包挂靠、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现象;清理规范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和履约情况;旅行社虚假广告宣传,以成本价或低于成本价宣传招徕游客,采用“零负团费”操作,恶意削价竞争;旅行社是否足额缴纳质保金,是否按时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经营合同、协议中是否明确安全责任,对旅游团队有无安全教育和安全保障措施。
2.重点整治景区及周边无照经营、商贩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等欺客宰客行为,整顿景区周边乱停车乱收费等现象。查处未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和导游人员是否有不履行旅游合同、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擅自变更行程、随意增减旅游项目、私拿回扣等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商粮局、
(九)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体系
1.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实现部门间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对守信企业实施远距离监督;对失信企业实施近距离监管,依法对其经营行为进行限制,公开披露其失信信息,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其失信成本。
2.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协会作用,积极推动各行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自律活动,通过制订企业行业自律公约,倡导诚信经营、有序竞争,形成企业行业自律机制,提高企业行业整体诚信意识。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工商局、市经信委、市商粮局、市质监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抓好市场秩序整顿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精心组织,全力实施,确保成效。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总体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制定措施,落实责任。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相互沟通,密切联系,形成统一行动、联合打击的格局。要建立信息交流机制,保障信息交流畅通、及时,尤其涉及多部门联合执法的,要定期互通情报,确保整治工作无缝隙。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重大成果,适时进行通报,尤其是对查处的大案要案及时通过新闻媒介予以报道,为集中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各有关单位要设立举报中心,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和网址,认真受理群众和企业的举报、投诉。要制定和完善举报奖励办法,筹措奖励经费,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教育、监督、约束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强化舆论监督。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完善以行业自律、新闻监督、群众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监督体系。
(五)健全机制,长效监管。要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边整治
各有关单位要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协同办公平台报送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联系人:高荣蔚,联系电话:333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