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1-20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0-00003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0-01-02
- 发布日期:2020-01-02
- 文 号:攀办函〔2020〕1号
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花城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范实施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作业,着力提升环境卫生管理质量和水平,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清扫保洁制度
进一步完善清扫保洁作业市场化机制,按规定开展清扫保洁企业经营性许可审批和日常监管,提高考核标准和作业质量,特别是要加强人群密集、污染严重区域的清扫和冲洗频次,既要降低成本,又要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点上治理和面上治理同步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持续好转。
二、强化生活垃圾设施建设管理
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以省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项目建设工作为抓手,完善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原有4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作,加强攀枝花旺能焚烧发电厂和盐边县二滩库区渔门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监督,适时更新环卫清扫和垃圾清运车辆,进一步夯实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三、规范实施城乡生活垃圾处置
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花城新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置工作模式,确保城乡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规范处置。市区主城区和盐边新县城,要依托已建成的垃圾收转运体系,将辖区城乡生活垃圾统一收运至攀枝花旺能焚烧发电厂处置。米易县待垃圾填埋场封场后,也要将城乡生活垃圾统一收转运至攀枝花旺能焚烧发电厂处置。同时,按照区域共享的原则,仁和区同德镇、布德镇、福田镇、太平乡的生活垃圾要转运至西区生活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置,米易县得石镇的生活垃圾要转运至盐边县生活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置。
四、切实做好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
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花城新区管委会要结合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督促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设置干湿分离设施、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收集餐厨垃圾,并与经许可的餐厨垃圾收运服务单位签订收运服务合同,建立餐饮垃圾排放管理台帐。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花城新区管委会要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收集运输餐厨垃圾,并运至攀枝花旺能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餐厨垃圾处置能力。
五、确保年度生活垃圾处置保底量达到要求
根据2017年至2019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花城新区管委会生活垃圾实际处理量,确定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花城新区管委会2020年生活垃圾保底量为:东区300吨/日,西区120吨/日,仁和区150吨/日(含花城新区管委会),盐边县50吨/日,米易县80吨/日,钒钛高新区20吨/日。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攀煤(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的生活垃圾量按照属地原则,分别计入各区生活垃圾总量内。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花城新区管委会要将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纳入年度预算,并按时结算相关费用。年度生活垃圾保底量工作将纳入城市管理考核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考评,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将在年度考评中予以扣分。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