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12条措施》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1-26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0-00022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0-01-26
- 发布日期:2020-01-26
- 文 号:攀办发〔2020〕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攀枝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12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6日
攀枝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一级响应12条措施
一、健全防控机制。健全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定实施方案,统一口径上报信息,有序组织应对处置工作。
二、强化联防联控。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和措施互动,迅速形成防控合力,定期会商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商定防控策略、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指导各县(区)、各部门落实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宣传发动、物资保障等各项措施,对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三、严防疫情传播。实行最大限度减少公众聚集活动的管控措施,立即停止存在明显交叉感染风险的公众聚集活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可以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四、实行集中隔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实行定点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医学观察。对被隔离人员提供心理健康疏导。
五、实施交通检疫。民航、铁路、交通运输部门与卫生健康、公安部门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出口等处设立联合检疫站(点),对入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登记,对体温异常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排查。
六、全力救治患者。按照“集中观察、集中病例、集中专家、集中救治”的原则,建立完善医疗救治运行机制,将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集中安排在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竭尽全力救治患者。
七、关注重点人群。严格落实防止院内感染和保障生物安全各项措施,强化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密切关注老年人群,做好敬养老院和康养场所等疫情防控。做好返校师生、返攀务工人员健康提示和健康管理。
八、强化环境整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清理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环境卫生,清除病媒孳生地。强化农贸市场环境整治,严格落实活禽经营市场“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制度。
九、开展群防群控。深入发动群众,乡镇(街道)、村(社区)全力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调有关单位、医疗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隔离,落实公共卫生措施。
十、加强舆论引导。实行严格的疫情报告、信息发布和舆情管控,加强舆情引导,及时公开疫情防控信息,客观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开展防治知识宣传,科学解疑释惑,提高全民防病意识和居民健康素养。
十一、做好物资保障。落实负压救护车、负压病房、治疗药物、消杀药品、检测试剂、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各项保障。
十二、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急需用品调配,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