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2-07-2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2-00018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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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办发〔2012〕51号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大企业:

  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在一些行业领域事故多发频发,非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屡禁不止,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在工矿商贸企业,工贸企业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两起、死亡7人,煤矿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1起、死亡11人,超省政府下达的控制进度指标。这些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了我市生产经营建设领域仍然存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教训极其深刻,其原因主要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安全基层基础薄弱,岗位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针对性不强,非法违规现象突出。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速度、质量、效益和安全的有机统一,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在谋发展、搞建设、抓生产的过程中,必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坚持以人为本,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谋求发展,要始终强调安全这一发展前提和保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再次警示我们,在任何情况下,安全生产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必须从零开始、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各大企业,必须下发一个文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召开一次安委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管理大讨论,坚决整治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类企业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和职业危害治理等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认真落实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严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及时在现场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承诺、约谈、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现场分析会等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县(区)、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

  要细化落实县(区)、乡(镇)政府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着力抓好县(区)、乡(镇)两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的专业优势,加强行业指导,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要配强县(区)、乡(镇)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有人负责、有得力的人负责、能负得了责。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一)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要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观念。领导干部尤其要全面学习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要努力建设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要积极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本质安全型城市、安全社区等创建活动,要注重发挥媒体的引导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中涌现的各类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抓好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进一步营造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环境。充分运用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现身说教,坚决杜绝习惯性违章,惰性违章。

    (二)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在强化对县(区)、乡(镇)政府及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各级领导和执法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同时,进一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全员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和岗前培训、班前培训,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努力培养高素质的安全专业人才。

  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一)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要认真落实安全标准核准制度、危险性作业许可制度、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现场带班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等。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要完善督查督办和激励机制,确保现有的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二)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要切实开展反“三违”行动,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一是把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关。结合工艺、设备、介质特点,有针对性的提高员工反违章意识,确保安全行为受控。二是把好员工技术素质关。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使员工切实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处理方法,切实做到会判断、会处理异常现象,及时化解影响装置安全稳定运行的危险因素,将影响和损失降至最小。三是把好风险识别和消减关。针对不同的季节、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建立全员参加的风险识别和消减的长效机制,对查出的各类风险,实施动态管理,逐项制定消减措施,消除生产安全稳定运行的潜在隐患。四是把好监护和分析关。检维修作业是现场管理的难点,要切实发挥出监护人“保证安全、保证质量、保证进度”的作用,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进行交底,落实好施工作业中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分析人员的素质和责任心,使分析数据既有代表性又有准确性,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三)强力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安委〔2012〕10号)要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水电、建设工程、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要通过达标创建活动,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通过达标创建活动,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面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四)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重要手段,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效。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层层落实执法监管责任特别是县(区)、乡(镇)两级责任,强化社会监督、加强跟踪监管,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并依法依规加大惩治力度,严防死灰复燃。要加强制度建设,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的有效措施、得力方法和工作要求等,上升为制度规范,把“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的轨道,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持久、有效开展。

    (五)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

  1.以公路、水上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农用船、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等行为。

  2.以煤矿为重点的矿山领域。要强化以煤矿瓦斯防治为重点的“一通三防”措施,认真排查治理煤矿瓦斯和水患、火灾隐患;继续推进矿山企业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技改;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通风和防治水、露天矿山采场、高陡边坡、尾矿库和排土场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矿山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制度。

  3.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要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道路运输和管道输送、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抓好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工作;继续推进烟花爆竹和礼花弹生产经营企业转包、分包专项治理。冶金行业要继续抓好煤气、冶炼炉等重点生产环节的专项治理工作,以交叉作业、检修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深入排查和治理隐患;对新产品、新工艺、新装置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4.以厂房、住宅建设项目为重点的工业民用建筑领域。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高层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防范火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整治。

  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立足实际,确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并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各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不仅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一查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二查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运行投用检验情况,三查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四查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六)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各级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从以往突击检查、例行检查的大包大揽中解脱出来,探索有针对性、覆盖更全面、行政指导更深入的行政执法方式。在组织制度上落实安全生产执法责任和目标,提高履行职责能力。狠抓过程执法,强化监督管理,以培训服务执法,以检查带动执法,以评估引导执法,以整改推动执法,扩大安全执法覆盖面,通过聘请专家参与重点执法,及时发现企业带有特殊性的安全隐患,依靠乡镇、街办委托执法,条块结合检查更加深入,全体安监人员参与执法,有效遏制违法行为。要以提高执法效率效果为目标,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执法流程、执法标准和监督检查办法,搞好各部门、各环节的协调、配合和衔接,促进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七)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各项防范工作

  我市已进入汛期,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防范工作,气象部门要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积极做好气象预警工作,水上运输船舶和渔业捕捞船舶,要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合理调整和安排航运及作业计划,严禁冒险作业和航行,要加强对尾矿库、山塘水库、矿山、隧道、桥梁及容易发生山体滑坡地段的监控,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追究

  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使目标责任考核更加科学、更加合理。建立完善市安委会对成员单位和各县(区)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综合考评机制,引导各单位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过程。认真落实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较大非法违法事故跟踪督办和通报等制度。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科学、严谨、依法、实事求是地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着力加快进度,调查和处理情况要做到公开、透明,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及事故后逃逸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理。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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