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3-07-02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3-00008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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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攀枝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2日
攀枝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
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抢抓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等重大机遇,加快推进我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为组织和开展好《攀枝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3〕32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3〕5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中期评估意义重大
《攀枝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集中体现了市委、市政府的战略意图和施政方针,是“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客观评价“十二五”规划纲要发展目标、重大任务、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评价规划实施成效,发现并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结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内外发展形势的科学研判,提出进一步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完成《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中期评估重点内容
(一)对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分析评价。重点对《纲要》提出的27个主要规划指标实现的进度、今后三年的趋势判断以及到2015年实现程度的预测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二)对重点任务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价。针对《纲要》提出的打造高水平战略资源开发基地、打造现代特色农业基地等十大战略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全面评估。
(三)对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纲要》专栏中明确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是否如期开工、进展程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逐一分析评估。
(四)对规划与发展环境的适应程度进行分析评价。深入分析国内外形势变化对“十二五”中后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影响,并提出具体对策建议,包括是否需要对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等。
三、中期评估工作要求
“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和市的统一工作部署,落实责任,分工协作,主动衔接,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各项评估任务。
(一)市级各部门要在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参照发改规划〔2013〕328号文件提出的评估方法,注重全面评估和重点评估相结合、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自我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全面、客观地评估规划实施进展情况。中期评估采用数据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二)市级各部门要对《纲要》中涉及各自的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等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附电子文档)报市发改委;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对牵头编制的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并将评估报告(附电子文档)送市发改委。
(三)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评估要求,自行组织对本县(区)“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并于2013年7月15日前将评估报告(附电子文档)报市发改委备案。
(四)市发改委负责起草《攀枝花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并在征求专家和部门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经市政府审核通过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省发改委。
(五)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评估工作,抓紧时间开展调查研究和分析评估,按时完成中期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并以正式文件报市发改委(一式五份,附电子文档)。各部门于2013年5月24日前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及联系方式报送市发改委综合处(联系人:付建平,徐刚;联系电话:3324235)。
四、评估任务分工
(一)经济社会发展指标
1.到2015年GDP总量突破1000亿元,五年年均增速保持在13%以上。(市发改委牵头。只明确一个部门的,其他有关部门配合,不一一列出,下同)
2.到2015年人均GDP达到8万元。(市发改委)
3.农业增加值达到27.42亿元,年均增长5%左右。(市农牧局)
4.工业增加值达到766亿元,年均增长16%以上。(市经信委)
5.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95.2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市商务粮食局)
6.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13亿元,年均增长14.9%。(市财政局)
7.固定资产投资总量五年累计达到2000亿元。(市发改委)
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21亿,年均增长18%。(市商务粮食局)
9.民营经济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55%,年均增长20%以上。(市经信委)
10.城镇化率达68.5%。(市住建局)
11.R&D经费占GDP比重达1.6%。(市科技局)
12.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重达4%。(市教育局)
13.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市计生委)
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3000元以上,年均增长14.9%。(市发改委)
1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000元以上,年均增长14.9%。(市农牧局)
16.新农保覆盖率达90%。(市人社局)
17.社会基本保障覆盖率达100%。(市人社局)
18.新农合参保率达95%。(市卫生局)
1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市人社局)
20.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35.7%。(市水利局)
21.森林覆盖率达60%。(市林业局)
22.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0%。(市城管局)
23.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0%。(市环保局)
24.二氧化硫排放量完成省下达目标。(市环保局)
2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完成省下达目标。(市环保局)
26.氨氮排放量完成省下达目标。(市环保局)
27.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完成省下达目标。(市环保局)
(二)重点任务分解
1.倾力打造高水平战略资源开发基地,加快资源综合利用步伐
(1)着力构建“6+2”产业发展新格局。(市经信委)
(2)发展平台建设。(市经信委、市科知局)
2.倾力打造现代特色农业基地,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1)打造特色产业基地,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烤烟办)
(2)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发展保障能力。(市农牧局、市水务局)
(3)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市委农工委、市住建局、市扶贫移民局)
3.倾力打造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发展壮大第三产业
(1)全面打造特色旅游业。(市旅游局)
(2)着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市商务粮食局)
(3)重点发展消费性服务业。(市商务粮食局)
4.倾力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1)科学规划城镇布局,加快中心城区建设。(市住建局)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提升城市功能。(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商务粮食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
(3)创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5.大力推进交通建设,构建区域交通枢纽
(1)对外大通道及市域运输体系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2)城市路网及其他设施建设。(市交通运输局)
6.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做大做强县(区)经济
(1)壮大民营经济。(市经信委、市商务粮食局、市农牧局)
(2)加快县(区)域经济发展。(县、区政府)
7.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深化体制改革
(1)深化体制改革。(市发改委)
(2)提升开放水平。(市商务粮食局、市投资促进局)
8.加快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
(1)发展循环经济。(市发改委)
(2)坚持节约发展。(市经信委)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市环保局)
9.促进社会事业全面繁荣
(1)优先发展教育。(市教育局)
(2)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市科知局)
(3)开发人才资源。(市人社局)
(4)加快发展卫生事业。(市卫生局)
(5)大力发展文化广电事业。(市文广新局)
(6)稳步发展体育事业。(市体育局)
10.全面推进小康攀枝花建设
(1)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市计生委)
(2)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市人社局)
(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市人社局)
(4)提高居民收入。(市发改委、市农牧局)
(5)强化公共安全。(市级各责任部门)
(6)强化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市级各责任部门)
五、评估进度安排
(一)2013年5月启动评估工作。
(二)2013年6月15日前各部门完成评估报告并报市发改委。
(三)2013年6月30日前市发改委起草完成《攀枝花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并报市政府。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
期评估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