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23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10-24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攀枝花市2023年度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4.6605万元调整情况予以公告。

  一、资金调整情况

  调减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44.6605万元,调增仁和区10万元,米易县10万元,盐边县24.6605万元。仁和区、米易县资金用于各支持1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扶持村,盐边县20万元用于支持2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扶持村、4.6605万元用于进一步做好“两不愁三保障”等补短补缺工作。

  二、相关要求

  按照川组发〔2023〕2号、川组通〔2023〕30号文件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实现绩效目标。

  按照资金公示公告相关管理要求,以上为我市2023年度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812-3355322,0812-3521083

  意见收集人:杜华东、罗菊

  电子邮箱:870159984@qq.com、2315733@qq.com.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财政局、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

  邮编:617000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23日

审核: 阚忠钰   责任编辑: 杜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