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03-09 来源:bgs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攀枝花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攀枝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规定进行编制。全文由概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情况、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5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为攀枝花市自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
本年报电子版通过攀枝花市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在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http://www.panzhihua.gov.cn)上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攀枝花市炳草岗大街2号;邮编:617000;联系电话:0812-3340077;电子邮箱:pzhxxgk@163.com)。
一、概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市依托政府网站集群这一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扣除重复加载的政府信息后,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2325条。其中,概况信息855条,计划总结信息867条,规范性文件信息1557条,工作动态信息211656条,人事信息1166条,财政信息1538条,行政执法信息212516条,其他信息172170条;通过政务服务中心查询信息128426条,通过档案馆查询信息6979条,通过图书馆查询信息7183条,通过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发布各类信息155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市共收到申请公开事项66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网络申请54件、信函申请10件,按时办结66件,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均严格按照《条例》及《实施办法》要求,市本级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市共收到行政复议69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45件,被依法纠错5件,其他情形19件;行政诉讼180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07件,被依法纠错12件,其他情形6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栏目空白、应公开未公开等现象,文件解读数量少、发布形式单一、办事服务事项不清晰、操作性差、群众参与渠道不畅通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解决。
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主要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根据省政务公开定期监测情况通报和政府网站抽查情况,认真分析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提高政务微博、重点领域、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量,减少断链数。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做到事前决策、事中执行和事后结果全流程公开,实行政策制定与解读同考虑、同安排。
二是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府网站深度融合。加快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实现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推动政务服务网、数据共享门户、数据开放门户与政府门户网站深度融合,打造集政务公开、在线办事、互动交流、对外宣传于一体的全市政务服务总门户。强化政务公开技术支撑,建立资源共享、运行高效、可持续发展的政府网站群,大幅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三是推进政务公开与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充分对接。加强部门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加快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实现与省共享交换平台、市级各部门业务系统对接。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原则,将与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开运行,依法有序开放一批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
四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四川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西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在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救灾救助、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八个领域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务公开方式。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初步建立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围绕“稳增长”加强政务公开情况。
围绕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及时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预期的“稳”;加强经济形势监测预警,完善信息搜集、研判机制,抓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执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成立PPP管理中心,加强政策研究,加大项目储备、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绩效评价、咨询机构与专家库及信息平台建设,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热情。2017年实现减税降费14.45亿元,实施PPP项目6个,总投资125.45亿元。
(二)围绕“促改革”加强政务公开情况。
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公开权责清单,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权力行使、评价运行效果;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优化区域布局和产品结构,推进产业整合,突出质量安全,强化品牌培育,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全市政府预决算公开,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2017年,完成5个县(区)、47个市级部门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的基本信息和管理员账号的录入及创建工作,全市共认领行政权力事项38482条,上报33826条,共认领公共服务事项3476条,上报2789条;“阳光财政”公示项目87项,公示财政专项资金总额14.59亿元,同比增加9849.35万元,增幅达7.2%。
(三)围绕“调结构”加强政务公开情况。
围绕振兴实体经济、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围绕创新改革试验、加速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促进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市消费市场运行分析情况,加强消费者投诉统计分析,强化产品质量监管,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2017年,全市优势农产品标准化覆盖率达85%,居全省前列。完成三区44个集贸市场 2890台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率57%;完成省级监督抽查315批次,合格率居全省第一;完成市级监督抽查136批次、风险监测125批次,查获“黑心棉”500床。
(四)围绕“惠民生”加强政务公开情况。
围绕以“绣花”功夫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透明赢得社会各界对扶贫工作的理解支持,提升群众参与积极性主动性;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方面的法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135条,发布就业创业信息3899条;加大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加强重污染空气质量专题预警预报,定期公布各县(区)水环境质量状况,主动公开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基本情况,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审批事项及企业环境信息评价,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及时公开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2017年公开已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67件、竣工环保验收文件41件,公布2017年攀枝花市国家、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117家(其中国家重点监控企业47家、省重点监控企业70家),在攀枝花环保网“违法曝光台”公示2017年度全市环境违法案件处罚决定书182件。加强教育监管,加大教育督导评估监测,继续推进“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关注37395人,累计推送图文信息326条;微博现有粉丝31972人,累计发布微博1450条。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做好食品药品抽检抽验信息公开,定期公布“四品一械”(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质量抽检信息和抽检结果,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引导人民群众健康饮食、合理用药,在食品药品监管局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审批、监管实时动态等信息944条,在“两微”平台发布各类信息651条,在市级主流媒体刊播各类信息198条。
(五)围绕“防风险”加强政务公开情况。
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做到同步联动,防止脱节,防止风险预期自我实现,及时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动态,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加强房地产市场金融管控,稳定市场预期,深化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及时发布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切实提高企业防范事故和社会公众预防自救的能力;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常态化工作机制,开通“12350”安全生产24小时热线举报电话,接受全市安全生产隐患、事故举报,共受理各类举报78件(其中12350电话举报68件,信函举报6件,网络举报4件)。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切实提升回应效果,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政府网站互动功能,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发布权威信息、解读热点政策。推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共监管项目 62个,商品房41157套,建筑面积600.04万平方米,拨付监管预售资金59.22亿元。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情况。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抓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深入推进全市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完善“五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拓展、畅通信息公开受理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强化政务公开载体和政务公开监测平台建设,开展培训交流,提升全市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积极协调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托全省行政审批系统,加快推进三级联动审批体系建设,先后开通司法、林业、住建等7个行业部门网上联动审批平台,对具备条件的47项联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实行网上联动审批,其中省、市、县三级联动审批事项5项,省、市两级联动审批事项38项,市、县两级联动审批事项4项。全市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审批1907个,总投资1333.7亿元,其中备案类项目1264个,核准类项目31个,审批类项目612个。
三、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情况
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积极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回复。2017年,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回复81件,政协提案回复205件。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情况
围绕 “项目年”工作方案,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公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2017年,我市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项目基本信息等420条,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和社会效果等144条,公开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类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交易过程、成交及履约等803条。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形成统一的入场交易程序,规范了入场交易资料记录,建立入场交易项目从网上场地预定到开、评标现场服务过程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2017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973个,较上年增加99个,交易额25亿元。其中,受理建设工程类项目301个,交易成功234个,预算总金额15.79亿元,中标价13.71亿元,节约资金2.08亿元,节约率13.13%;建设工程代理机构比选项目25个,成功25个;受理集中政府采购项目339个,成交287个,完成采购预算135.02亿元,其中单一来源采购134.55亿元,其他项目0.42亿元,节约率10.15%;受理土地矿权招拍挂项目39个,成交26个,成交金额6.55亿元;受理县(区)及社会代理机构政府采购项目进场申请294个,完成预算103.4亿元;共收取770个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收取金额13.49亿元,退还13.92亿元(含上年度应退未退部分),收退笔数9200余笔,收到建设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和保函(保函包括银行保函和担保公司保函)52个,涉及金额1.15亿元。
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0232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557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55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586483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3076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978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61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788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32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3619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47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3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1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744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487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23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66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66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54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6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66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66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3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6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3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2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1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4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9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69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4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5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9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8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07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2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61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628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63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67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65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4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5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02.5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7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5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