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03-0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举报问题食品药品 有奖!

  3月1日起,国家食药监总局出台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要求进一步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并支持公众投诉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对投诉举报线索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办理,并在60日内反馈办理结果。

  昨(3)日,记者从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目前正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出台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和出台相应的有奖举报奖励办法,并面向社会公布并实施。据了解,我省成都、泸州、资阳、遂宁等市已相继出台了食品药品安全或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其中成都、泸州等市更将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奖励金额上限提高至30万元。 (记者 吴晓龙)

  遇到问题食品药品

  可拨打12331投诉

  消费者如遇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该如何第一时间进行投诉?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如遇到问题,可拨打12331,或通过来信、走访、登录属地食药监管部门官方网站进行投诉。

  如何才算有效举报呢?该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能全部或部分提供被举报人及其违法事实,有直接或间接掌握证据并协助执法部门查处,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完全或基本相符。如举报过期饮料,必须要有购买小票和能看清生产日期的包装等为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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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记者3月2日在炳草岗某超市拍摄的正在销售的调味品。

  省食药监局日前在其官方网站了公布了今年第三批食品抽检信息,结果显示,在接受抽检的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酒类、餐饮食品等23类食品共计2336批次食品中,合格样品2282批次,不合格样品54批次。

  记者发现,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中,调味品、白酒等品类上榜较多,有18批次调味品、7批次白酒不合格。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对不合格样品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市食药监局提示消费者,可登陆省食药监局官方网站查看不合格食品名单,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可进行举报。

  □记者 谭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