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02-27 来源:市财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指导、检查、监督本辖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待业的管理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承办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1、以强化队伍建设为抓手,切实推进全警素质大提升
重点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思想政治建设,保证队伍的纯洁性。
2、以做实业务工作为抓手,切实促进社会治安大平稳
一是狠抓反恐维稳工作,全面确保东区持续稳定;二是狠抓警务实战能力,全面提升打防控管水平;三是狠抓公安基础工作,全面助推信息服务实战。
3、以强化公安改革为抓手,切实增进内生动力大提高
一是强化社会面动态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碰撞率和管事率,实现巡防工作全时覆盖、快速反应;二是深化实战化指挥体系建设。从机制上推动情报研判和指挥调度高度融合,增强用警针对性、实效性,提高精确指挥的能力;三是推进合成作战平台建设。大力推进视频侦查建设,强化硬件支撑和软件投入,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有效整合社会视频监控资源,打造视侦工作亮点并发挥巨大作用。
二、单位构成情况
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为独立核算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收支总预算9799.0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2018年收入预算9799.0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2018年支出预979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25.77万元,占95%;项目支出473.3万元,占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799.0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99.07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873.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5.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0.6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799.0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579.1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477.41万元,公用经费增加70.77万元,项目经费增加31.0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行政运行支出7399.84万元,占75.5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73.3万元,占4.83%;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51.33万元,占4.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3.94万元,占8.1%;住房公积金支出680.66万元,占6.9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7399.8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2.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473.3万元,主要用于分局各类项目。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451.3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开支。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793.9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680.66万元,主要用于:为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25.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40.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085.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6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37.5%。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协调、接待各省、市、州办案及相关部门来攀开展工作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5.3%。主要原因是2018年相较于2017年增加了10台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93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77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11辆,越野车辆3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2辆,摩托车16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6万元,用于93辆公务用车及16辆摩托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刑侦、禁毒、国保、治安巡逻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攀枝花市东区公安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85.0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0.77万元,增长6.97 %。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共有车辆9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3辆。单位没有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3.3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业务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128002-市公安局东区分局2018年年初政府采购补充公开说明.doc
128002-东区公安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