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攀枝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5-09-2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攀枝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是受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依法查处演出、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等行为;依法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非法出版物和违法违规活动;依法查处印刷、复制和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及盗版侵权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承担跨县区综合执法和大要案的组织、协调查处工作。
2014年重点工作:加强执法队伍“三化”建设,认真做好“扫黄打非”等其他专项整治工作和文化市场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工作,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抓好全市文化综合执法人员的执法培训工作。
二、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是市文广新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支队收入决算总额为174.7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8.44万元,利息收入0.0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6.23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7.3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专项减少。
2014年攀枝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出决算总额为16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8万元,项目支出19.5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28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5.65万元,主要原因支付2013年专项经费。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支队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文化市场发展及监管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支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支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数据来源表2)
(一)基本支出122.95万元,主要用于:支队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党建经费、邮电费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5万元,主要用于:支队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2.48万元,主要用于:支队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项目支出19.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支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攀枝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无安排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2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长50%,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及执法检查工作增加。
2014年支队未购置公务车。
2014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3.12万元,用于执法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攀枝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