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2-03 来源:仁和区检察院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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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性质
《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主要是一种诉讼法律监督,即人民检察院通过参与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依法对有关机关和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法律地位
《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我国的国家机构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由同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对它负责。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既独立于行政机关,又独立于检察机关,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①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②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③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⑤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发现民事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反自愿原则、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⑥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⑦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3年,仁和区人民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十届十次全会、区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聚焦“两城”建设、“两新”定位,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仁和“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是加强党的建设,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着力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保持政治定力、把握政治方向、承担政治责任、提高政治能力,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是树立大局意识,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区委总体要求和发展思路,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稳定,持续服务和保障经济建设。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六建”工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严厉惩治妨害复工复产、妨害疫情防控、网络犯罪、非法放贷、“套路贷”等破坏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犯罪。依法保护绿色生态发展、康养城市建设,深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入。
三是自觉履职尽责,推进工作稳步前进。全面落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机制,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问题,综合运用批准逮捕、提起公诉、诉讼监督等职能,提升监督实效。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确定型量刑建议适用率。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抓实《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坚持不懈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加大行政诉讼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不断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突出办理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纵深发展。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持续发展根基。认真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从严落实“一岗双责”和各项纪律规定,强化班子队伍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鲜明工作导向和用人导向,增强工作主动性、创造性。着力培养年轻干警,挖掘优秀年轻后备人才,提升队伍活力和竞争。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优化队伍政治生态、转变纪律作风、提高素质能力、提升执法公信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院为一级预算单位,只有一个行政机构,内设机构5个,包含办公室、政治部、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786.2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33.9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收入预算786.2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6.2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支出预算786.2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577.3万元,占73.61%;项目支出2万元,占0.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19万元,占10.35%;卫生健康支出60.71万元,占7.7%;住房保障支出65.04万元,占8.0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786.2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33.9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6.2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7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0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86.2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33.9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行政运行支出577.3万元,占73.61%;项目支出2万元,占0.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19万元,占10.35%;卫生健康支出60.71万元,占7.7%;住房保障支出65.04万元,占8.0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77.3万元,主要用于:一是为保障检察业务工作正常运转的开支;二是确保检察院公诉与审判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2.一般公共服务(类)项目支出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完成上级下达司法救助任务。
3.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款)机关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06.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院34名正式干警、11名聘用书记员工资、“五险一金”等生活保障和工作保障。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4.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13.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36万元。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125%。主要原因是区上公务接待费只列了前5个月预算费用。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检察业务工作正常运转。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区上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在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中列支。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2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6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检察业务工作正常运转等工作开展。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未编列非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且经费来源为非财政拨款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
2023年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下降0%。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下降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2辆。
2023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3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政府采购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我院收到的检察业务补助经费。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行政运行: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 公诉与审判监督:指反映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10.其他检察支出: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1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
1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13. 行政单位医疗:指行政单位职工医疗经费。
14. 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指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经费。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 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