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档案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09-08 来源:攀枝花市档案馆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市档案局和市档案馆均成立于1981年2月,实行局馆合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为市政府直属参公管理单位,履行全市档案事业行政管理、档案业务监督指导、档案执法和档案收集保管利用职能。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档案局的关心指导下,我们以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为中心,以“三个体系”建设为重点,突出以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努力适应档案事业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档案工作“三个体系”和档案馆“五位一体”功能建设,全市档案工作取得可喜成绩,现总结如下。
1、不忘初心,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市档案局(馆)严格按照活动部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苟顶才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题教育的组织领导、实施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专题教育相关工作。教育活动坚持“学”这个根本,一学政治,通过学习补齐理想信念和思想作风上的短板,增强档案干部的政治责任感;二学业务,通过学习提升业务技能,更好地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提升服务水平。我局立足实际,除讲党课、民主生活会等系列规定动作外,结合“两学一做”开展“档案与民生”主题演讲、 精准扶贫“走进新山”摄影比赛等活动。通过开展“两学一做”主题活动,进一步激发档案干部爱岗敬业、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宗旨意识,不断提升档案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真正使档案干部做到“身在故纸堆,心中有宗旨”。
2、稳中求进,扎实推进各项基础业务工作
(1)依法行政、规范发展,档案执法管理进一步加强。一是调整行政权力,今年增加2项行政权力;二是完成行政权力平台二级培训,本局及县区平台操作人员参训;三是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年审及专业法培训,新增执法人员3人,并更新四川省执法人员平台数据,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达7人;四是按政府要求完成我局法律顾问聘请事宜;五是先后对28个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开展了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重点从档案的依法收集、安全保管、依法利用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其中23个存在不同问题的单位下发了《行政执法建议书》;六是组织档案人员参加“双套制”等基础业务培训,累计578人参训;为省档案培训中心送培19人;五是开展“6•9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结合党员干部“两学一做”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档案与民生”演讲与征文活动,让广大档案工作者加强对档案工作的认识,营造了交流环境,取得了良好效果。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档案业务指导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全面服务深化改革。市档案局作为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移交牵头单位,多次调研,与其他部门共同努力,于2016年8月31日促成了市住建局下属的房产档案中心馆藏58万多卷房产登记档案及相关资料全部移交给市国土资源局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是扎实推进企业档案工作。主动联合国资委对国投集团、建设集团等市属8家国有企业进行了检查指导;与市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档案管理的通知》(攀档发[2016]26号),对全市国有企业档案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及要求;对10个国有企业及科技事业单位开展了规范化管理复查;对运业公司等多家民营企业进行业务指导服务。三是继续抓好农业农村档案工作。联合市农牧局转发了《四川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档案管理办法》(攀档发[2016]2号)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区(县)档案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要求各区(县)建立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继续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档案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加强乡镇、村(社区)的档案工作。四是深入推进项目档案工作。主动服务全省“项目年”活动,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对我市“桐子林水电站”、“攀大高速公路”等省级重大项目开展了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工作。受省档案局的委托,联合市水务局等项目主管部门对“盐边高堰沟水库复(扩)建”项目档案进行专项验收。在各项目主管部门的配合下,完成了33个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登记工作。五是加强民生档案工作。为贯彻《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11号令),以西区社区档案为模式召开了全市社区档案业务研讨会,学习了新的《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市实际,探讨新形势下的社区档案管理新方法,草拟并与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的具体意见 》(攀档发[2016]21号)。以规范化管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等措施,加强对教育、卫生、人社、国土等民生档案的指导和监督。六是继续推进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印发了《攀枝花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16年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检查的通知》,对市属的28个一级部门、32个二级企事业单位及五个县(区)的21个省一级标准的共81个单位进行规范化管理检查。七是做好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档案工作。针对我市“9.19”遭受特大暴雨灾害,紧急下发《关于做好档案安全和抢险救灾档案资料收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档案安全及抢险救灾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加强抢险救灾档案资料的收集。
(3)拓宽思路,创新发展,“三个体系”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常规进馆与档案征集并举,档案资源建设稳步推进。截止2016年10月,常规进馆方面按双套制接收了市体育局、市统计局等单位29374件,超额33.5%完成2016年目标;征集进馆方面共有市级领导、国家级专家等各类文件、著作、照片、资料1650件、“第六届四川国际自驾游博览会”档案204(件、张、盘),超额10%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同时馆(局)联合市摄影家协会,面向社会主动上门等方式,开展了“城市记忆”主题照片征集活动,目前已征集进馆照片23张。二是异地跨馆查询获好评,档案利用工作取得新成效。自我馆开展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工作以来,群众对我馆此项举措拍手称赞。全市接待异地查档服务38例、本地查档服务1576余例,为各单位编史修志、工作查考和广大市民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档案服务,充分发挥了档案在经济建设、民生服务、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等方面不可替代的凭证作用。三是档案安全管护工作扎实开展。2016年市档案馆建立了微型消防站,增强自身消防应急能力。全市各综合档案馆认真贯彻落实档案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档案查阅登记、档案出入库登记;坚持每日库房巡查,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档案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加强保密防范,严防档案失窃密。全市各档案馆均无档案失窃、泄密、损毁等事故发生。
(4)积极探索,联系实际,档案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一是继续开展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今年数字化加工41万页,至此,市档案馆全文数字化290万页,完成13%。二是积极探索“双套制”模式,起草了《关于实行档案双套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并就双套制管理两次对全局职工和区县档案局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为其实施打下初步基础。在档案双套制首批进馆档案检查时,做好了与保管利用部的对接工作。三是运用互联网+思维,利用档案网站、档案微信推出了《档案里的攀枝花》(电子版),目前共推出了30期利用档案研究攀枝花、宣传攀枝花的稿件,预计年底前将推出45期。
3、抢抓机遇,2016年档案工作亮点纷呈
(1)以新馆建设为突破点,在激发档案事业发展动力上想办法。目前市档案馆面积仅5640平方米,档案库房已趋于饱和,已无法再依法接收档案;库房面积不到国家标准的33%,爱国主义教育、政府信息公开等档案馆“五位一体”功能无法发挥;红线内家属区、办公区、库房去交错,安全隐患十分突出。面对制约档案事业发展的瓶颈,市档案局(馆)领导班子将新馆建设作为打开攀枝花档案事业发展局面的重要突破口,全面带动档案部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在市档案局(馆)多方呼吁和积极争取下,新馆建设得到了省档案局(馆)及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2016年10月,市级档案馆(档案中心)被纳入攀枝花“市民之家”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2)以适应时代要求为着力点,档案工作主动服务脱贫攻坚。为真正建立完整的“脱贫攻坚”档案,确保脱贫对象“原貌有记载、发展有记录、致富后能回忆”。攀枝花市档案系统多举措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档案工作,为服务和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年初将此项工作列为档案系统2016年的重点工作来抓,7月后列入县区目标考核。二是开展调研,摸清档案情况。拟写了《着眼全局服务脱贫工作,主动作为规范脱贫档案——攀枝花市脱贫攻坚档案管理经验交流材料》并在全省的精准扶贫档案经验交流会上发言交流。三是联合发文,明确责任、规范标准。与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脱贫攻坚档案管理的通知》,对文件材料收集范围、分类、整理、保管等提出具体的要求,以此规范全市脱贫攻坚档案工作。四是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组织各县区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及时转发了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及《四川省扶贫开发项目档案管理细则》,并组织米易、盐边、仁和分管业务工作领导赴省局培训,更好地理解和领悟相关业务标准和要求。五是县区重视,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脱贫攻坚档案。各县(区)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结合实际先后组织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并积极指导示范点的规范建档,以现场会的方式逐步推广。六是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我局业务人员分赴仁和、米易、盐边督查脱贫攻坚档案开展情况,了解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困难,同时有针对性地答疑解难,做好业务指导,共同推进全市脱贫攻坚档案的规范管理。
(3)以“资政育人”为落脚点,档案文化成果丰硕。一是为纪念方毅诞辰100周年,完成了《攀枝花市纪念方毅同志诞辰100周年纪念集》的编纂工作,该书30万字,预计将于12月公开出版,共发行3000册。二是以市档案馆聘请的19位档案文化研究员为骨干,组建起了包括档案系统职工、社会志愿人士在内的档案文化征集、研究与开发队伍,现已开发本土档案编研产品《档案里的攀枝花》。三是我局利用丰富的馆藏三线建设档案资源,在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让档案变成声音和图像走上讲台,用新媒体的方式,大力延伸基地的宣传教育功能,在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等单位开展宣讲 40余场,获得热烈反响和广泛好评。我局副局长曹修源同志成为攀枝花及档案系统唯一入选省级推荐“两学一做”“讲党课”党务工作者,对提高档案社会认知度起到了重要作用。
(4)以促进发展为切入点,千方百计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新山乡为我局精准扶贫对口帮扶乡,在开展多次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发现作为省级贫困村的新山村除具有如玉积雪、万亩杜鹃、十里梯田、龙肘日出、苍茫云海、平阳晚眺等独特自然风光外,还有独具特色的傈僳族文化和4个省级“非遗”品牌,这是发展乡村旅游的绝佳优势。为提升新山傈僳族乡的知名度,以此发展乡村旅游,从而推动新山村经济发展,我局特组织了 “走进新山•兰台杯”摄影比赛活动,大赛截止2016年10月,收到了大量优秀摄影作品,这对新山乡的旅游宣传必将起到良好的效果。
二、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档案局(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攀枝花市档案局本年收入合计663.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3.38万元,占100%。
2016年攀枝花市档案局本年支出合计59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4.50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档案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为663.38万元和594.50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减少32.24万元和101.12万元,下降4.63%和14.54%。
2015、2016年收入对比表
2015、2016年支出对比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攀枝花市档案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01.12万元,下降14.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攀枝花市档案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6.34万元,占81.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3万元,占13%;住房保障支出30.79万元,占5.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08万元,占0.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78.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 -档案馆(项):2016年决算数为8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其他档案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9.12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0.06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38.54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8.16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 -儿童福利
(项):2016年决算数为0.60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0.08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30.7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档案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4.5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5.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7.74万元、津贴补贴191.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39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1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9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31.98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1.25万元、医疗费0.08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30.79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4万元。
公用经费169.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20万元、印刷费13.95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1.18万元、电费23.14万元、邮电费3.18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2.19万元、差旅费24.9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0.98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90万元、培训费3.23万元、公务接待费1.25万元、劳务费31.67万元、委托业务费12.43万元、工会经费2.29万元、福利费0.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3万元、其他交通费12.53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2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档案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48万元,完成预算67.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23万元,完成预算64.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预算83.3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十项规定控制接待人次,公车改革后大幅度减少公车使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23万元,占77.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5万元,占22.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3万元。主要用于档案征集、精准扶贫及日常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2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195人次,共计支出1.2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征集常隆庆、杨超、陈石存图片、程子华、方毅与攀枝花等档案接待费1.2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攀枝花市档案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攀枝花市档案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20万元,比2015年减少13.45万元,下降7.3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攀枝花市档案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档案馆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工作、馆藏档案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档案局公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轿车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