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妇女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09-0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引领妇女积极就业创业。各级妇女组织动员广大城乡妇女积极职业技能培训,参训妇女7000余人次。2016年,在四川省巾帼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大赛中,攀枝花选手夺取了家政服务员类一等奖桂冠。争取省妇联230万元项目资金,用于妇女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建设和女性素质提升。
实施“精准扶贫 巾帼同行”行动。开展“精准扶贫 巾帼同行”故事分享会,开展完善一个阵地、建好一支队伍等“七个一”活动。举办“三大课堂”152场,协调农林、畜牧专家开展种养殖技术培训26场,组织126名贫困妇女参与就业技能培训,帮助联系就业,开展劳务输出,为贫困妇女家庭增收。协调市扶贫移民局和市财政局落实仁和、米易、盐边3个农村区县各20-3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贫困村妇女素质提升和家庭建设。
提升家庭教育服务水平。聘请著名教育专家金子谦教授为攀枝花市家庭教育总顾问。市、县(区)妇联建立“攀枝花智慧家长群”、“家风家教微课堂”等微信群10个,妇联干部、教师及家长2400余人参与。培育家庭教育指导师60人,其中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30人,成立家庭教育讲师团3个。2016年,开展家教公益讲座100多场,来自全国、省、市级的教育专家为家长们传播科学家教理念,传授处理家庭关系的技巧,2万余名家长听取讲座。
提升婚姻家庭幸福能力。加强以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为主的“花城联姐”工作室的建设。建立和完善市、县、社区三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命名37个攀枝花市示范“花城联姐”工作室和10名“十佳”调解员,示范推动我市婚姻家庭调解工作的品牌化、专业化发展。
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通过法律“七进”、 “平安家庭”创建、“花城联姐”工作室创建、开办“维权大讲堂”等活动,助推全市和谐家庭建设全年市、县两级妇联接待信访案件391件,其中家庭权益案件254件,结案率100%。加强与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合作,为妇女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300人次,实施法律援助案件16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0多万元。
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市妇联编印下发1.5万本《攀枝花市妇女儿童维权手册》,印制6万份《反家暴宣传画页》,通过发放提高妇女维权意识。与区、县妇联一道将公益讲座“保护女童安全”覆盖到30多所学校17400余名女童。带领专家深入乡村、社区开展“反家暴法”法条亮点解读、专题讲座10场,受益群众5000余人。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各类普法讲座、法制文化活动等130场次,妇女参与人数达50000余人。
有序推进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召开妇儿工委全委会,“两纲”监测、统计会,加强“两纲”指标的监测、统计分析和评估。各成员单位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履行职责,对短板、薄弱环节进行重点跟进。大多数重、难点指标有效推进。全市16000多名妇女参加了“两癌”免费筛查,检查出患者38人。各级妇联慰问困难妇女儿童450人,家庭700多户,发放慰问金、慰问品40余万元。
推动妇联组织改革创新。加强对县(区)妇联及市级机关妇委会换届指导,实施兼职副主席配备、“公推直选”等新举措。与市广播电视台合作建立了“花城幸福家”微信平台。
二、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妇女联合会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个,由于人员少,直接纳入市妇联一级决算单位进行一并决算,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339.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4.62万元,占96%;其他收入15.14万元,占4%。(饼状图)
2016年市妇联本年支出合计33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16万元,占88%;项目支出38.4万元,占1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市妇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24.6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各减少80.99万元、下降20%,支出总计各减少83.75万元,下降21%。(柱状图)
(数据来源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妇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3.75万元,下降21%。(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妇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64万元,占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7万元,占13%;医疗卫生支出2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18.51万元,占6%。(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6年决算数为260.64万元,完成预算100%,包括以下几项:
行政运行: 2016年决算数为184.99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事业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40.02万元,完成预算100%。
组织事务0.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决算数为43.47万元,完成预算100%,包括以下几项: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9.46万元,完成预算100%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2.61万元,完成预算100%
儿童福利费1.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与计划生育2016年决算数为2元,完成预算100%。主要是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8.51万元,完成预算100%。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市妇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6.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3.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2.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财决08-1表,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妇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98万元,完成预算7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62万元,完成预算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3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车改革,本单位车辆减少,二是中央八项规定,单位严格按政策进行接待。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25万元,下降4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28万元,下降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6万元,下降73%。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车改革,本单位车辆减少,二是中央八项规定,单位严格按政策进行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62万元,占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6万元,占7%。具体情况如下:
(饼状图)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2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一、组织动员广大城乡妇女积极职业技能培训,;二、开展“精准扶贫 巾帼同行”故事分享会,开展完善一个阵地、建好一支队伍等“七个一”活动;三、提升家庭教育服务水平,开展家教公益讲座100多场;四、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区、县妇联一道将公益讲座“保护女童安全”覆盖到30多所学校17400余名女童。带领专家深入乡村、社区开展“反家暴法”法条亮点解读、专题讲座10场,受益群众5000余人。五 、召开妇儿工委全委会,“两纲”监测、统计会,加强“两纲”指标的监测、统计分析和评估。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3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40人,共计支出0.3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崇州市妇联一行人费用970元,省妇联领导调研接待费929元,接待《中国妇女报》记者1200元,招待省妇联调研人员517元。…(接待具体项目、金额)。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妇联201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妇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83万元,比2015年增加9.26万元,增长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公车改革,公务人员的交通补助。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妇联无政府采购计划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公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市妇联无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的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的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目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的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服务的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支出,指为行政事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的儿童福利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的重大卫生专项经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服务项目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的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