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2-18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简介。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县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并贯彻执行,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指导、监督县(区)乡村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7.负责城乡规划区范围内规划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核发城乡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一书三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文件,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负责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验线管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8.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市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贯彻执行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管理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2.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和地图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参与对外交流合作。
15.配合国家、省对县级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查处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级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7.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重点工作。
积极主动服务,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充分发挥国土空间在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和对各项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高质量推进“两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强用地保障。积极做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建立动态收集建设用地项目用地需求机制,指导县(区)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报批。2021年度拟重点保障“两城”建设、攀钢航母舰队、宁攀高速、丽攀昭铁路、宜西攀大高铁、阳光康养等重大项目用地。三是强化规划服务保障。为三线干部学院、阿署达欢乐谷、钒钛科技中心、钒钛新城医院、攀枝花邻里中心项目、仁和冷链物流项目、仁和区铜锣湾广场等重点项目建立绿色通道,主动服务,积极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建设项目按期推进。四是持续开展土地营销。继续组织赴外地推介城市品牌和土地,加大营销外拓和主动招商力度,吸引更多有实力、有名气的外地企业来攀投资兴业。五是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部、省自然资源部门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后,结合我市实际,做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继续做好“三调”后续工作。以县(区)“三调”成果为基础,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技术建设市级自然资源调查数据库管理及共享服务平台,实现全市土地资源的动态管理。开展年度变更调查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工作,着手启动调查监测体系构建前期工作,制定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实施方案。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空间数据整合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研究探索县(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服务模式。深化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本地运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化“一窗受理”工作模式,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协调数据共享交换。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逐步实现全程网办。三是加快推进确权登记。有序推进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房地一体”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完成林权数据的数据整合和汇交工作。
依法保护资源,大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完成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提出重点生态修复任务和重大生态修复项目。积极抓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全面做好“三抓”工作,指导各县(区)梳理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积极向上申报争取支持。二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调整补划,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要求。强力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核定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水利等部门项目新增耕地,储备水田占补平衡指标。大力实施地方投资土地整治项目,积极支持国有平台公司、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拓宽投资渠道。三是夯实矿产资源管理。统筹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完成攀枝花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做好组织实施。2021年1月底前完成矿产资源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并进行逐级报批。持续推进地下生产矿山跟踪实测,加大地下生产矿产监管力度。加强与市应急管理局、产煤县(区)政府对接,全面完成30万吨/年以下煤矿升级改造。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持续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四是规范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以“三调”数据为基础,摸清底数,重新编制《四川省攀枝花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规范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一是深入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启动新一轮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积极申报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资金支持,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加大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力度,严格执行隐患点的分级分类管理,深入推进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警、调度会商、培训演练等防灾工作。二是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部门配合,强化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督促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坚决纠正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三是有效化解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持续深化信访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积极畅通和规范信访举报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严格依法行政,及时处理各类土地、矿业权纠纷。四是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问题隐患整改。持续开展地下生产矿山跟踪实测工作,严厉打击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情形。
加强执法监管,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一是抓好案件查办整改。结合卫片违法图斑、矿山年检结果和“12336”违法举报线索,抓好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查办整改,逐步消除存量违法案件,控制新增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打击非法采矿。加大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力度,全面发动群众参与;加强对重点矿区露头煤、私挖盗采点的巡查监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创新执法方式。加大对成昆复线、攀大高速等市级重点和民生项目的跟踪服务,做好沟通衔接,对苗头性、倾向性违法行为及时研究对策、采取措施,从源头上防止违法用地发生。四是紧盯专项行动。督促各县(区)加强违法违规占用土地行为巡查监管,持续加大打击力度。聚焦土地例行督查“挂账”问题整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卫片执法等专项整治,全面落实责任,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抓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工作始终。继续推动工作模板化、模块化、模范化的“三模”方式,规范机关党支部建设。探索党建项目化,突出党建品牌化,持续深入打造“金沙热土?自然先锋”系列党建品牌。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党员发展工作力度。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持续抓好纪律作风建设,深化巡视巡察整改成效,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重要部门的管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专项治理,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好新提拔干部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到有关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干部任用条例》要求,鲜明用人导向。统筹推进干部轮岗交流,激发活力、促进工作、锻炼干部、防范风险。扩大选人视野,打破身份限制,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和从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转任、调任公务员的力度。用好空缺编制、编外用工指标和超编引才政策,通过公招、遴选、考核招聘、选调、政策安置等多种渠道引进专业人才。
二、单位构成情况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攀枝花市自然资源调查统计中心、攀枝花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276.9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收入预算3276.9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367.32万元,占4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9.64万元,占58%。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支出预算190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5.14万元,占84%;项目支出304.5万元,占1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09.6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9.6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93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50.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73万元、灾害防治5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09.6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73.9万元,主要是减少了项目资金预算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占0.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93万元,占9.9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50.97万元,占81.22%、住房保障支出113.73万元,占5.96%、灾害防治52万元,占2.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援藏援彝干部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81.3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退休费及目标绩效奖。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4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退休费。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8.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自然)(项)2021年预算数为1116.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员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84.5万元,主要用于:土地评估费、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生态修复业务运行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及邀请专家参与生态修复检查。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2021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2020、2021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7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矿产资源管理费、攀枝花市矿产资产规划(2021-2025年)编制。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自然)(项)2021年预算数为21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资源执法监测专项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13.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021年预算数为52万元,主要用于:地灾防治经常性业务经费及地质灾害专职人员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05.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65.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239.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用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5%。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5%。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外单位开展公务活动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5%。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5%。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4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自然资源及规划等相关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业务运行经费
2021年,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下属非独立核算攀枝花市自然资源调查统计中心、攀枝花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中心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9.4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9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4.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业务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_[650001]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ls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