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02-01     来源:市交警支队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交警支队职能简介。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建于1987年,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组织、指导、监督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员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二)交警支队2019年重点工作。

我支队2019年部门预算资金在保障日常工作性支出的同时将主要投入到以下几点重点工作方面。

1.在巩固“稳”的基础上下功夫。

一是在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保方面勤作为,以“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做好迎大考、打硬仗、考满分的准备,采取超常规措施启动最高等级交通安保勤务,全面打赢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保攻坚战。二是在保持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方面下功夫,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压降和减少交通事故亡人和伤人数,将我市打造成为区域性道路交通平安高地。三是在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方面做贡献,充分发挥公安交警部门点多、线长和交通领域流动性大的优势,强化矛盾风险排查管控,积极排查、收集、上报各类涉稳信息,为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贡献交警力量。

2.在积蓄“进”的力量上出实招一是保持定力,始终紧盯一流目标。立足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现实需求实现综合考核进入全省交警系统一流方阵。二是围绕中心,全力以赴护航发展。自觉把交管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和民生发展中来谋划和推进,把在简政放权、简便快捷、务实高效上寻求突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深层次服务。三是协同共治,竭力推进共建共享。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建立城乡不同的交通安全组织领导体系,城市侧重建立由各有关部门参加的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协调机制,统筹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和交通安全问题;农村侧重落实县、乡两级政府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为我市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交通安全保障。

3.在塑造“特”的品牌上做文章一是塑造交通治理智能化品牌。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要求,推进交通智能管控系统升级改造提升城市交通管理科技治理水平,助力攀枝花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二是塑造交管服务便捷化品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在优化服务环境、拓宽服务渠道、延伸服务平台、创新服务举措方面动脑筋、想办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三是塑造康养警务区域化品牌。准确把握“攀西经济建设国际康养旅游目的地”的部署要求,重点打造畅行宜游、安全舒适、便捷宜民的道路交通环境,展现交警新作为。

4.在炼就“强”的队伍上树形象一是围绕“勤务实战化”提能力。推进勤务机制改革,力争建成“情、指、勤、督”一体化现代勤务机制框架,科学合理安排“网格化”勤务模式。进一步强化业务实战培训,统筹开展武器警械、查缉布控、事故处理等业务类培训。二是围绕“执法标准化”建机制。健全完善执法办案的管理规定和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确保规范化执法,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升级。三是围绕“队伍正规化”铸铁军。以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为指引,围绕打造五个最强交警队伍目标,突出政治建警、党建引领,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交警队伍。

二、单位构成情况

交警支队为市公安局下属的副县级行政单位,属独立一级财务预算管理体制,无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民警编制人数230人,下设科、所、队13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交警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37.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209.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4.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69万元。交警支队2019年收支总预算7127.1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交警支队2019年收入预算7127.1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37.12万元,占98.7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0万元,占1.26%2019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425.95万元,增幅6.36%一是人员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25.57万元;一是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增加250.08万元;二是交通执法设备购置费增加50万元;三是业务运行费及业务业务费增加0.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交警支队2019年支出预算712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3.58万元,占64.03%;项目支出2563.54万元,占35.97%2019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425.95万元,增幅6.36%一是人员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25.57万元;一是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增加250.08万元;二是交通执法设备购置费增加50万元;三是业务运行费及业务业务费增加0.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交警支队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27.12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37.12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209.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4.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6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交警支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37.1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35.9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预算数425.95万元,其中:人员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25.57万元,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增加250.08万元交通执法设备购置费增加50万元,业务运行费及特别业务费项目增加0.3万元;二是减少预算经费90万元,为标志标线施划与维护费,该项目经费2018年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019年调整至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37.1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6209.39万元,占88.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4.04万元,占7.3%;住房保障支出313.69万元,占4.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735.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1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618.3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支队日常公用经费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8万元,用于5名长赡人员的生活补助。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396.84万元,其中:

1)保障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经费188万元,通过改造整合、集成接入视频、卡口、交通违法取证等交通监控系统及设备,提高精准打击、主动防控水平,使交通管理工作勤务更科学、指挥更高效、纠违更及时、服务更到位,保障道路畅通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2)保障红绿灯智能交通管控系统维护费208.84万元,通过对红绿灯控制系统的维护,完善城区监控硬件设施,可开展红绿灯自适应控制、人工控制,有效缓解城区拥堵情况,减少和避免因人车、车车争道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可净化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19年预算数为1987.8万元,其中:

1)保障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经费1047.8万元,用于公安交通管理辅警人员工资和“五险一金”等基本人员经费,让这支队伍在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协助交通民警疏导交通,劝阻、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等警务活动,充分发挥作用;

2)交通执法设备购置费50万元,通过购买执勤执法必配装备,全面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执勤执法,加大路面巡逻力度,增加见警率,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平稳,切实为攀枝花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3)车辆违法超速系统维护费160万元,保证攀枝花市市区56个车道的30余个固定测速点位的正常运转,运用科技手段加强道路监管,有效控制因超速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4)业务运行费730万元,保证全市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工作成本,落实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新举措,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通过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力震慑交通违法行为,营造和谐、畅通、安全的道路交通通行环境。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68.9万元,经费用于保障交通管理业务工作的基本运行,顺利完成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20万元,经费用于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案件工作运行经费,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费用支出,包括人员费用、办公费用、追偿费用、委托代理费用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同级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中予以安排,不得在救助基金中列支。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150.4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4.4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福利费和公用经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6万元,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和医疗补助。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363.61万元,经费用于为在职民警缴纳机关养老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313.69万元,经费用于保障在职民警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交警支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63.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20.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38.07万元,津贴补贴1819.37万元,奖金56.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3.6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6.0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3万元,住房公积金313.6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1.78万元,退休费119.68万元,生活补助3.88万元,医疗费补助6.32万元。

公用经费642.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1.2万元,水费8.24万元,电费20.6万元,邮电费4.29万元,差旅费61.8万元,公务接待费9.9万元,工会经费52.28万元,福利费27.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6.4万元,其他交通费176.2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4.5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交警支队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6.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交警支队2019年与2018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交警支队2019年与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数均为9.9万元。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各地市州支队的工作交流和交叉检查等,交警支队在公务接待工作中将继续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遵守《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攀枝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约、严格标准和对口接待等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2019年交警支队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2018年度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86.4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了6.8万元,下降3.52%。主要原因是财政保障费用的公务车辆较2018年有所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38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44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2辆,越野车2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4辆,其他车型1辆,摩托车85辆(其中36辆摩托车已达到报废标准,待处置报废)。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6.4万元,用于138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我支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路面巡逻、执行公务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交警支队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交警支队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42.7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3.08万元,增长3.72%,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财政全额下达工会经费预算,2018年是扣除交市总工会40%部分后下达。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交警支队共有车辆13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3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交警支队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73.54万元,其中:红绿灯智能交通管控系统维护费208.84万元,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188万元,辅警人员经费1047.8万元,业务运行费730万元,交通执法设备购置费50万元,车辆违法超速系统维护费160万元,特别业务费68.9万元,道路交通事故救助经费2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信息化建设: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执法办案: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公安特别业务:反映公安机关开展特别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41001]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项目支出绩效目标.rar

部门预算公开表_[141001]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xls

交警支队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doc

141001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