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02-14 来源: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交警支队职能简介.....................................................1
(二)交警支队2022年重点工作.........................................1
二、机构设置情况...............................................................3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预算情况............................................................4
(二)支出预算情况............................................................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4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8
(一)机关运行经费..............................................................8
(二)政府采购情况..............................................................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8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8
十一、名称解释.....................................................................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交警支队职能简介。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建于1987年,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组织、指导、监督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员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二)交警支队2022年重点工作。
1.持续改善我市道路交通大环境。
(1)加强交通规划参与度。更加主动发出“交警声音”,积极参与城市道路交通顶层设计,精细城市道路交通组织管理,全面优化城市区域、路段、路口交通组织,通过合理设置单行道、潮汐车道、公交专用道和提高交通信号效率等方式,推动道路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推动完善停车管理政策,优化静态交通治理,破解“停车难”问题。
(2)深化科技手段运用。搭建“城市交通管理数据大脑”,构建“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的工作机制,升级现有智能交通管控平台,推动建立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应用机制,实现对公安、交通、城管、医疗、气象以及互联网等一系列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为缓解我市交通拥堵提供科技助力。
(3)加强城市乱点管理。加强对快递、外卖等行业交通安全管理,落实《关于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服务交通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着力城市交通乱象乱点专项整治,持续深化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工作,综合治理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系统治理电动自行车乱象。
(4)加强路面秩序管控。持续开展对乱停车、乱变道、闯红灯、闯禁行等严重扰乱通行秩序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充分利用公路防控体系、电子监控设备等科技手段强化管控效果,加大城市交通治乱疏堵整治力度。
2.不断扩大事故预防成果。
(1)控增减存道路安全风险隐患。深入推进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源头隐患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积极推动道路安防设施要求落地落实,着力构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闭环体系。
(2)不断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建立完善市、县(区)、乡(街办)、村(居)四级道路交通安全议事协调机制,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责任体系,强化政府领导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部门间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信息共享的联动机制,提升事故预防及风险防控能力。
(3)健全完善交通应急管理机制。健全各类情况下的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规范指挥调度工作,加强交通态势监测预警和实战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提升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联动水平,降低事故死亡率和死伤比。进一步畅通与气象部门的信息共享,健全恶劣天气全链条全环节预警处置机制。
(4)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按照“不断强化宣传工作的时代性、互动性、针对性、实效性”总要求,不断挖掘宣传素材、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延伸宣传触角,积极推出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精品力作,认真组织和开展好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延展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宣传教育警示曝光效果,持续开展曝光行动,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3.打造攀枝花公安交管品牌。
(1)突出亮点特色打造。着眼警种特点,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切实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问题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着力点来抓,加强“社区交警”“智慧小区”“交通安全示范村”建设,不断提升公安交管工作社会管理效能。
(2)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优化为民服务上精准发力,围绕“科学网点布局、拓展互联网+、深化自助快办”,聚焦简政放权、能放尽放,切实提升“放管服”工作质效。
(3)优化营商环境。围绕攀枝花“三个圈层”建设发展思路,护航以“新攀钢”为代表的企业发展,搭建服务 “快速通道”“绿色窗口”,通过“预约办”“延时办”等措施落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交警支队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交警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交警支队2022年收支总预算5384.6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653.79万元,主要一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991.70万元,原因是2022年年初预算财政未安排项目支出;二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337.91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交警支队2022年收入预算538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84.6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交警支队2022年支出预算538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84.61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交警支队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84.6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84.61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387.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9.7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交警支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84.6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653.79万元,主要一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991.70万元,原因是2022年年初预算财政未安排项目支出;二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337.9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4387.59万元,占81.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30万元,占9.98%;住房保障支出459.72万元,占8.5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387.59万元,主要用于:一是保障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二是保障支队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在职人员党建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确保交通管理基本业务的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211.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退休人员经费和福利费、党建经费等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21.7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民警及工勤人员缴纳机关养老保险支出,保障在职人员的合法合规权益。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2022年预算数4.10万元,主要用于:4名长赡人员的生活补助,保障基本生活开支。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459.72万元,主要用于:为在职民警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交警支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84.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84.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59.66万元、津贴补贴1945.87万元、奖金71.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1.7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6.7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9.25万元、住房公积金459.7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2.30万元、退休费146.08万元、生活补助4.10万元、退休人员医疗费补助6.96万元。
公用经费800.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2.89万元、水费8.28万元、电费20.70万元、邮电费2.40万元、差旅费62.10万元、公务接待费9.41万元、工会经费57.54万元、福利费30.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3.87万元、其他交通费194.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党建经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58.2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交警支队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3.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3.8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交警支队2022年与2021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与2021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按照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预算编制的要求,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与上年一致。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机关、上级部门、市外有关单位人员莅攀考察调研、出席会议、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0.7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底,交警支队报废2辆皮卡车,2辆轿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56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52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2辆,越野车3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99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3.87万元,用于156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交通秩序管理路面巡逻、交通安全宣传、执行其他公务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交警支队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交警支队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交警支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00.5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2.87万元,下降1.58%,原因为2022年在职人员人数较上年减少7人,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交警支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7万元,为复印机、指挥调度控制系统及配套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购置;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为新建路口红绿灯系统维护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交警支队共有车辆15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5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交警支队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由于2022年年初未下达项目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此表无数据)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此表无数据)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此表无数据)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此表无数据)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此表无数据)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