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02-2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规定,目前我支队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支队的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交警支队基本职能:攀枝花市位于云贵高原边缘,山高谷深,全市道路通车里程5100余公里,绝大多数道路属于三级以下道路,道路情况复杂;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22.92万余辆,驾驶证人数保有量30.16万余人。面对日益增长的道路通车里程和机动车、驾驶员数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牢固树立“路通畅,少伤亡,群众安,形象好”的工作理念,负责组织、指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处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2015年交警支队行政执法数量517861起,刑事立案90起,有力的打击了交通违法行为。交警支队在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同时,负责承担机动车辆安全查验检测监管工作,驾驶员考试考核及其牌证发放工作,负责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
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为确保我市交管工作的顺利开展,紧盯“防事故、保畅通”的目标,在全市范围内打造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我支队2016年部门预算资金在保障日常工作性支出的同时将主要投入到以下几点重点工作方面。
(一)夯实基础工作,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
(1)做好交通标线的施划、标志的制作和修缮、红绿灯管控系统、超速系统的维护和部分设备的更新工作,重点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闯红灯、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2)加大对缉查布控卡口系统、交警指挥调度体系、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交通情报信息研判等基础工作的投入力度,强化违法打击。
(3)强化安全监管。重点推进道路交通管理综合平台深度应用,加强交通管理“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的应用,投入部分资金,适时调整运用。建立违法处理、事故处理、源头监管信息研判和业务监察机制,切实增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的实时监控;
(4)推进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警,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民警牢固树立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坚持素质强警,推行公安交警“战训合一”,提升公安交警实战水平;进一步完善路面执勤执法、交通事故处理、窗口服务的行为、语言规范,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促进队伍管理、执法工作更加规范;
(二)狠抓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采取严查路面和严控源头的“双拳并举”措施,狠抓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在严查路面方面,一是创新勤务模式,加大警车巡逻力度,增加路面见警率;二是开展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客运车辆专项违法整治、危化品运输车辆、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酒驾、毒驾专项整治工作。
在严控源头方面,一是联合交通、质监、工商等部门严厉打击车辆非法改拼装行为;二是按照支队确定的道路安全隐患、车辆安全隐患、重点驾驶人方面的安全隐患,深入推进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加强车管所的业务管理,进一步落实经费保障。
一、建设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为有效提升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和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满足人民群众交管信息知晓查询和网上业务办理的需求,按照省厅交管局的工作部署,我支队将在车管所建立互联网业务办理中心,实现信息查询、机动车选号、考试预约、遗失补证、简易违法行为处理自助业务等便民服务措施的落实,支队将进一步落实经费保障,购置高拍仪器、数字证书等设备以及车管所互联网业务办理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二、推进驾驶员考试业务改革,配置相关装备;三、继续创建全国一等车管所,进一步完善基础服务设施,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四、经费保障证照牌照的购置、安装、发放工作的开展;五、车管所监管平台建设,实现驾驶人考试、机动车查验检测监管、号牌管理等业务工作的分析、统计、预警和监管。
(四)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确保交管工作无偏远死角。
我市部分乡村道路地处偏远,造成部分基层交管工作战线过长,不便于工作的及时、高效性,为此,本着“十三五”规划中交通管理装备建设的目标任务,依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2+2+X”机制,认真履行“10345”监管职责,适度倾斜部分资金,加大管控,兼顾农村偏远地区的交管工作,为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五)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继续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切实提升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在支队指挥中心建成“交警电台直播间”,及时发布全市路况信息,为群众出行提供便利;通过邀请群众自愿添加微信微博等方式,继续提高交警微信微博群的影响力。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我支队年初预算总额为5162.7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162.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86.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01.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2.02万元(退休人员工资、在职民警公积金、长赡人员生活补助),专项支出1782.0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交警支队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支队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处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承担机动车辆安全查验检测监管工作、驾驶员考试考核及其牌证发放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交警支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退休人员工资、在职民警住房公积金、长赡人员生活补助),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交警支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包括标志标线施划、超速系统、红绿灯系统维护、驾考经费、聘用人员经费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4484.82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交警及聘用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行政运行2702.7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86.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01.75万元,长赡人员经费2.94万元,医疗补助11.2万元);道路交通管理1782.03万元,包括特别业务费56.31万元,移动警务平台运行费6万元,红绿灯系统维护费100万元,超速自动系统运行维护费110万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经费20万元,标志标线经费90万元,聘用人员经费797.72万元,驾考经费100万元,罚没物资处理经费2万元,公安交通管理业务运行费500万元(实际此项运行费需要1568.52万元,其中1、车管业务运行成本费需800万,包括车管牌照证照费300万元,车管所监管平台建设150万元,互联网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120万,车管所基本行政运行费230万元。2、交通执法办案费118万元,主要为交通酒驾违法行为当事人鉴定费和体检费,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等。3、农村交警中队人员及工作经费650.52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47.98万元,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0.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3万元)。
(一)本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数增加0.88万元,增幅为9.36%,主要原因为按公用经费的比例增加数。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严格按照标准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数增加12.25万元,增幅为4.4%,主要原因一是我支队执勤执法车辆数较上年度增加,二是根据工作安排,我支队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加大,车辆使用率高,油料耗费将有所增加;三是我支队部分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辆维修次数和费用预计较去年将有所增加。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事故处理,路面巡逻、执行公务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附表(交警支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