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2-20     来源:攀枝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能简介。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提出就业资金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省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全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检查。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障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和市级部门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活动。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9.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员聘用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10.贯彻执行国家、省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支付、保障和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13.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0年重点工作。

1.全力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的医护人员及相关人员做好工伤保险保障。落实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等工资待遇政策。

2.保持全市就业稳定。咬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65万人的目标不变。疫情期间,大力开展线上就业服务,减小疫情对就业的冲击。深入开展全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试点工作,创新就业服务,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提升就业质效,将城镇失业登记率控制在4.2%以内。

3.做好社会保险工作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社会保险全覆盖,做好移交税务过程中的征缴工作。同时,针对全市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向上争取省级调剂金,确保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4.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加强招才引智工作,设置特设岗位专项用于“两城”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向“两城”全面下放公开招聘、人员流动、职称评审等人事管理权限。深入实施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面向钢铁冶炼、钒钛、康养等重点产业培育一批高素质人才。规范和强化职业能力鉴定,提高职业技能工作质效。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攀枝花市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 建设。

5.抓好农民工服务和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牵头优化农民工住房、教育、交通、办证、社保等服务。狠抓欠薪根治,确保分账建账率、总包直发率、按时足额支付率、政府工程零欠薪率均达到100%。夯实和谐劳动关系基础,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强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多元处理,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切实加强劳动能力鉴定,做好工伤认定,维护劳动者工伤权益。

二、单位构成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市职业技能鉴定和培训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778.8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0年收入预算2778.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52.86万元,占91.8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26.00万元,占8.13%。比2019年收入预算减少345.74万元,减少了11.07%,主要是因机构改革,减少了一个事业单位(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0年支出预算277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0.05万元,占78.09%;项目支出608.81万元,占21.91%。比2019年支出预算减少345.74万元,减少了11.07%,主要是因机构改革,减少了一个事业单位(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78.8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52.86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26.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0.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1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6.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7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52.8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571.74万元,主要是因机构改革,减少了一个事业单位(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52.8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571.7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0.66万元,占63.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18万元,占30.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1万元,占0.21%;住房保障支出159.71万元,占6.2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030.5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费、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26.00万元,主要用于:办好机关第五职工食堂,完善管理制度,提高食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为干部职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就餐环境。

3.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95.7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63.4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援藏干部人才补助经费,按照攀藏组办〔2018〕12号文件要求,于每月对援藏干部兑现当月援藏干部人才补助津贴,促进凉山州脱贫攻坚综合帮扶工作。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0年预算数为65.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承担的项目建设工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保障机关的业务运行,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水平。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目)2020年预算数为185.55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目)2020年预算数为172.76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目)2020年预算数为110.35万元,主要用于: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91.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的日常公用经费及退休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41.3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4.8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0.4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59.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70.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87.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282.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7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和2020年均未发生此项费用。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台办)批准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13.0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从俭。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各地市相关单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增长42.50%。主要原因是越野车的车辆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0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相关业务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26.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业务运行经费

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及下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等 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82.1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8.35万元,下降19.50%。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台。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2.81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业务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市人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docx

部门预算公开表(人社)2020-汇总.xls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说明-市人社局汇总.doc

2020年攀枝花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第一批)批复表(社保科).xls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