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攀枝花市统计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5-09-29 来源:攀枝花市统计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2014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攀枝花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攀办发〔2011〕41号),攀枝花市统计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四川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县(区)、市直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县(区)、市直管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协助管理县(区)统计局正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开展统计交流和合作,监督管理县(区)统计局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事业专项经费。
8.组织制订县(区)、市直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市直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县(区)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质量为先,常规统计任务圆满完成
2014年,全市统计系统始终坚持质量先导的原则,规范专业数据的审核、评估、上报和发布程序,有力保证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认真组织开展了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和专项统计监测工作。按照国家统计方法制度,按季测算GDP等主要统计指标,圆满完成工业、农业、能源、服务业、贸易外经、劳动工资、社会科技、投资、建筑业等国民经济行业各专业报表,以及城乡居民收入调查、投入产出、平安创建、“两纲”监测、旅游产业、乡镇信息、民营经济、文化产业、非公有制经济、非公人才统计监测, “6+2”重点产业运行监测、工业景气指数、小微企业、劳动力和人口抽样调查等统计监测和调查工作。
2014年各项统计业务工作在省局各专业的考评中获得可喜成绩。截至目前,在省局已经考评的20个专业中,我局均名列前茅,18个专业分别获得省局一、二、三等奖。
2.强化预警,建言经济社会发展大计
一是按季度召开经济运行形势分析会,密切关注经济运行过程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不断提高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把握能力和预判能力。二是与目标办和相关行业部门配合,建立统计数据评审会商制度》,形成部门联动、协作共享、共谋发展的工作机制。三是在深入解读经济指标的基础上,对数据、信息等资料进行整理分析,以统计快报、统计专报、领导参阅等形式呈报市委、市政府领导阅研;以统计月报、工作动态等方式发送各部门,做好资源共享;以专题编印两会专刊的方式呈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其履行职责,参政议政提供资料。
3.开发利用,提升信息咨询服务水平
一是积极收集、撰写、编辑和报送各类政务信息。截至10月,省统计网站“市州工作”栏目采用工作动态65条,省局内网经济分析文章采用56篇,经济信息采用338条,《四川省情》采用3篇。报送的信息被省市各大媒体采用79篇。被市委办公室《每日晨报》采用22条,被市政府办公室《攀政快讯》采用45条,已超额完成两办信息目标任务。二是以新闻发布会、统计公报、统计外网信息公开、新型媒体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满足公众需求,统计优质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下半年,攀枝花市统计局官方微信、微博相继开通上线,力求以更便捷快速的方式服务社会公众。
4.多措并举,“四大工程”建设持续推进
一是征得政府发文强调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工作。9月,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攀府发〔2014〕32号),要求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有数,先入库;要进库,走程序”的基本原则,切实加强对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二是定期开展联网直报网上巡查。各专业处室利用平台日志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就整数报送、数据异常、数据修改痕迹、一址多企等方面情况分别开展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按照上级部署于8月底开展了一次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了自查报告。三是积极推进乡镇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继续规范数据采集渠道。目前市局和试点的米易、盐边县部分乡镇信息平台已经搭建完毕,相关人员也通过了培训、考核,试运行效果良好。
5.攻坚克难,“三经普”工作按计划实施
“三经普”的“重头戏”都在今年完成。经普办通过采取健全普查工作质量控制和风险预控体系、加强PDA设备管理、坚持依法普查、强化督查、调研指导和加强培训等一系列措施,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个体户抽样调查、数据评估和质量抽查、资料开发应用和评选表彰等各项工作都按计划进度和时间节点顺利实施、完成。1月1日普查登记开始,到3月31日,全市普查登记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登记上报率均达100%; 4月22日,四川省政府经济普查调研组调研指导攀枝花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审核和个体户抽样调查工作,对攀枝花的工作给予了肯定; 5月13日,印发了《攀枝花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质量抽查验收工作方案》,对抽查验收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5月27 -29日,省经济普查质量抽查验收组严格按照《四川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质量抽查验收工作方案》,对仁和区仁和镇和大河中路街办辖区内的40个单位和20户个体经营户进行了实地入户回访调查;9月4日,举办了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培训班,安排部署全市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9月份以后经普办又先后联合相关部门发文或独立发文,推荐评选表彰省级、市级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和“最美普查员”。同时,我市认真细致的经普工作也得到了上级的认可,市经普办获得国家级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6.循序渐进,县乡统计机构建设不断规范
一是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经过两年的县级机构规范化建设,攀枝花已有4个县区通过省局规范化验收。二是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去年底在设管年报会上对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县区要负责组织实施辖区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全面铺开,不留死角。今年5-6月,从各专业抽调8名人员成立乡镇统计站建设调研组,分赴5个县(区)开展统计站建设调研,检查指导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及《乡镇统计工作日志》建设情况,形成了《攀枝花市乡镇(街道)统计站建设调研报告》。
7.依法治统,统计法治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认真开展了专业检查、统计从业资格和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等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开展了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三查”工作、联网直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全市重点服务业企业数据质量核查工作,通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强化对基层和企业的服务和指导,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二是深化统计普法工作,努力提升普法培训效果。不断探索创新普法培训新模式,促进普法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把统计普法渗透到统计业务培训中;在培训内容上,选取了一些执法过程中的经典案例进行分,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力求从根本上解决统计数据上报中存在的问题。
8.锐意进取,民调工作领域不断拓展
2014年,攀枝花市民调工作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建设高素质的访问员队伍,着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认真调查,细致分析,如实报告,切实履行收集民情民意的职能职责,为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数据和资料,赢得了良好口碑,服务领域和范围不断拓展。一是圆满完成省局调查中心布置的“2013年四川省邮政服务满意度调查”、“2014年四川省国税系统纳税人满意度及纳税服务需求”等调查任务;二是积极为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服务,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调查”、“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调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意调查”、“ 面向社会公开电话服务质量评价调查”等10次委托调查,调查结果成了委托方的推进工作的重要依据,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市委书记刘成鸣在民调中心的工作简报上批示:“很好!及时了解到群众所思、所想、所盼,要充分运用调查成果及时改正我们的工作,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充分运用。”市政协委员在视察民调中心工作时,也对民调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
9.多管齐下,统计能力建设全面启动
一是加强机关工作规范化建设。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我局进一步确立了以制度建设统领全局工作的长效机制。制定或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议制度》、《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议事制度、队伍建设、党风廉政、机关党建、目标管理、效能建设、行政事务、厉行节约等8个方面共46项规章制度,以制度形式把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固化下来。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班子中开展“四好”活动,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和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推荐了2名符合条件的正科级领导干部参加全市对外开放和干部遴选,提拔任用了3名中层干部,组织4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激发了年轻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继续组织开展了统计从业资格、统计继续教育、统计中初级职称的报名、培训、考试工作。全市711名统计人员参加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考试,1245人参加统计继续教育。82人参加全国统计中、初级职称考试。于4-6月组织实施了系列业务培训。先后8次分专业进行,共计培训县(区)统计业务人员、重点“四上”企业统计人员316人次。规模之大、内容之全、范围之广为近年所仅有。
二、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统计局为市级行政单位(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财务、人事均不独立,由市统计局统一管理。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市统计局收入决算总额为1383.5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38.5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4.71万元,其他收入50.25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189.27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经济普查、服务业发展资金、编外合同制用工等经费。
2014年市统计局支出决算总额为1118.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8.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38.60万元,医疗卫生0.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07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5万元,其他支出0.7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65.05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18.93万元,主要原因为市统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变动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公积金调整、编外聘用人员工资保险以及普查经费支出增加(“三经普”的“重头戏”都在2014年完成。用于健全普查工作质量控制和风险预控体系、加强PDA设备管理、调研指导、业务培训、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个体户抽样调查、数据评估和质量抽查、评选表彰等各项工作)。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统计业务、各类普查、各种调查、电话访问等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8.9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统计部门业务运行费、网络光纤租赁费、电话访问系统运行维护费、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专项普查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6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0.10万元,主要用于市统计局干部知识分子体检经费。
(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业统计、能源统计业务所需地对县(区)统计人员、工业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费、会议费、资料费、差旅费、调研、报表印刷等费用。
(五)住房保障支出55.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九)其他支出0.79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市统计局挂职干部生活补助。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市统计局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1.28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74.75%,主要原因是市统计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攀枝花市统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必须附有公务接待函、公务接待审批单、菜单、发票等,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人数。
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61人,共计支出1.28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9.7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2.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3年决算数增长64%。其中: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较2013年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3年市统计局未发生公车购置费用,2014年市统计局在报废两辆公车用车的情况下,为保证工作正常运转,按规定更新一辆公务用车。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12.98%,主要原因是市统计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规定,制定《攀枝花市统计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车辆维修、保养等费用均附消费清单,并登记台账,严格控制公车运维费支出。
2014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轿车),车辆购置支出19.75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常规统计业务、国家统计局和地方政府安排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各种专项调查、电话访问业务的顺利进行。截至201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1辆。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45万元,用于统计日常工作、经济普查工作及到县(区)、企业调研指导工作、到省统计局汇报统计工作、参加各类统计业务培训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