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09-08 来源:市委编办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攀委发〔2010〕14号),我办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级各部门“三定”规定以及县(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市以下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评估改革效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三)拟订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审核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事项。负责全市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联动机制,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对市级机关及市属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核批。
(四)负责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市委机关、各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构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市级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各部门与县(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指导县(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县(区)副科级及以上党政群机构和事业机构的设置、调整。
(六)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审核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评估改革效果。负责市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审核工作。审核县(区) 、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方案,指导、协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七)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八)监督检查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市委编办既是市委工作部门,也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列入市委机构序列,核定行政编制18名,实有16名;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3名,实有2名。下属二级单位1个,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6名,实有5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457.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2.74万元,占99%;其他收入0.04万元,占0.02%;上年结余4.49万元,占0.98%。(饼状图)
2016年支出合计45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02万元,占96%;项目支出14.14万元,占3%,结转下年4.12万元,占1%。(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市委编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57.2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36万元,增长1.39%。(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攀枝花市委编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3.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63万元,增长1.68%。(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委编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3.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9.07万元,占85.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1万元,占7.65%;住房保障支出29.38万元,占6.5%。(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
行政运行(2013101):2016年决算数为375.53万元,完成预算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中0.17万元退回预算。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102):2016年决算数为13.54万元,完成预算1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了上年结余0.5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2016年决算数为6.69元,完成预算10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16年决算数为27.15元,完成预算100%。
儿童福利(2081001):2016年决算数为0.6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2016年决算数为29.3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市委编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9.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6.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2.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编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5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58万元,下降0.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58万元,下降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5年持平。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2016年7月后我办按规定执行了车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53万元,占90.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8万元,占9.43%。具体情况如下:(饼状图)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3万元,其中:我办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为全部轿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53万元。主要用于编制检查、出差等编制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注:2016年7月我办按规定进行车改,车改后保有1辆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6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56人次,共计支出0.6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甘孜州州委编办、凉山州州委编办、省委编办第一督查组考察团、省委编办等接待、考察机构编制改革项目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委编办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委编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11万元,比2015年增加13.26万元,增长18.3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委编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委编办共有公务车辆4辆,为一般公务用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注:2016年7月我办按规定进行车改,车改前有4辆公务用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我办主要是利息收。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
行政运行(2013101):反应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102):反应单设科目的项目支出,我办这里是业务运行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儿童福利(2081001):用于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工作。
9.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