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09-21     来源:市财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城镇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规定,负责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及城镇职工、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环节的具体业务经办工作;按照协议对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及协议零售药店执行保险政策规定和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相关工作;负责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警察)、建国初期参加工作人员及其他医疗照顾人员医药费的审核等相关工作;配合开展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居民医保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升级维护和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两保合一工作进展顺利。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61号)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攀府发〔201741 号)精神,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整合,通过学习调研、机构整合、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同时加强与市人社、卫计委、财政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初步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促进社会公平,提高整合效应,优化公共服务。

2.继续加强基金监督管理。认真做好城镇职工、城镇居民的医保基金的预决算工作,为推进总额控制下的付费制度改革夯实基础,强化医保基金管理和监督。同时,我局保质保量完成居民医保基金预决算的编制、汇总、会审和上报工作,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运行的数据分析、报告编撰,提升分析报告质量,确保统计与基金财务数据的口径保持一致。

3.费用监审工作踏石留印。在费用审核监督工作中,强化基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智能审核为抓手,拓展系统应用,覆盖联网费用审核,细化垫付费用业务环节,规范门特认定审核流程,并在此基础上,加强专项检查与两定管理,不断在监审力度、精度、深度与维度上下功夫,确保医保基金安全。2017年完成了全市93家定点医疗机构、356家定点零售药店2016年度的综合考核工作,2017年通过日常稽核处理10家违规定点医疗机构,追缴医疗费用84.42万元。

4.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初见成效。积极开展省级平台异地就医住院即时结算,开通省内异地就医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即时结算,目前已实现与省内21个统筹地区参保人员异地住院、门诊特病即时结算;全力推进联网医院接入国家平台,攀枝花市是全国首个成功通过国家、省、市三级联动测试的地级市,目前已有10家医院接入国家平台。

5.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有序进行。其一,完成2017年城镇基本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测算及方案建议拟定工作;其二,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征求《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按病种收付费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函(攀发改函〔2017283号)要求,完成102种单病种付费价格测算和意见修改工作。其三,按照《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医改〔20178号)要求,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政策征求意见。

    6.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2017年,全局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为基本抓手,坚持不懈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活动贯穿业务工作始终,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拓展三项整改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同时,结合转一提教育活动,努力推进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市医保局本年收入合计86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7.1万元,占99.9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2万元,占0.002%

 

 

2017年市医保局本年支出合计86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9.73万元,占77.36%;项目支出196.00万元,占22.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医保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67.1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7.8万元,增长9.8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5.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7.16万元,增长9.7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5.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万元,占0.19%;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9.48万元,占94.66%;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44.61万元,占5.15%。(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支出(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49.53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完成预算100%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9.62万元,完成预算100%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4.33万元,完成预算100%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4.61万元,完成预算100%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9.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6.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53.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财决08-1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预算62.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次数,严把接待支付关,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我局2017年无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4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不再发生公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5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8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人社部社保中心调研组赴攀调研跨省异地住院费结算发生公务接待费0.11万元;(2)中公网指导医保支付标准、医保智能辅助审核相关工作发生公务接待费0.23元;(3)省厅调研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工作发生公务接待费0.12元;(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学习考察人社信息化建设工作发生公务接待费0.22元;(5)省肿瘤医院赴攀沟通医保工作事宜发生公务接待费0.11元;(6)凉山州医保局赴攀枝花市学习考察智能审核和医疗监管系统发生公务接待费0.07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19万元,下降17.74%。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严把接待支付关,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医保局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医保局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医保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49万元,比2016年减少1.33万元,下降2.43%(或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医保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市医保局无公务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196万元,覆盖率达到22.64%。

(说明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个数、资金量和覆盖率。)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4分,存在的问题:部门整体在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结果运用力度不足,没有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指标,根据资金计划和用途,合理安排好各项支出,对重点支出项目经过综合绩效评价,调整支出预算。重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分析诊断资金支出的管理问题,对后续资金拨付提出建议意见,提高支出项目的管理水平。

   (说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总体情况、得分、总体绩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得分情况请于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中填列)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4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4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1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1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6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2

人才培养(5分)

3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2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2分,存在的问题:部门项目在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结果运用力度不足,没有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指标,根据资金计划和用途,合理安排好各项支出,对重点支出项目经过综合绩效评价,调整支出预算。重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分析诊断资金支出的管理问题,对后续资金拨付提出建议意见,提高支出项目的管理水平。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4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7

社会效益(可选项)

5

生态效益(可选项)

     5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5

公平效率(可选项)

     7

使用效率(可选项)

    5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

总分

                        92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攀枝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2017年决算公开编制说明.docx

           攀枝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2017年决算批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