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5-09-29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业、测绘业的有关地方性文件和技术标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全市住房改革及住房保障政策;负责市政府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工作。负责规划区内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对规划区内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集中统一的规划管理。负责全市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测绘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镇规划和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镇规划和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行为的责任。负责管理和指导行业标准定额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业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指导实施等职责。

  2014年是我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事业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一年来,市住建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以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统揽,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廉洁勤政,奋力拼搏,迎难而上,全面完成了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急难险重”和民生工程项目顺利完成,城镇规划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成效显著,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建筑业进一步发展壮大,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部门概况

  市住建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0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市住建局收入决算总额为4075.7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892.5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75.23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5316.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3年市财政安排了金沙江南岸步行系统项目建设资金5000万元。

  2014年支出决算总额为407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42.54万元,医疗卫生0.29万元,城乡社区2934.7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12.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88万元,其他支出16.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4.59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5316.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3年金沙江南岸步行系统项目建设发生支出4683.8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住建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镇规划和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镇规划和建设方面实施意见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2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经费、驻点招商生活补助及服务业工业发展工作经费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2.54万元,主要用于:专家导师津贴和政府顾问津贴以及我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

  (三)医疗卫生支出0.2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体检费。

  (四)城乡社区支出2719.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法律顾问、诉讼经费,规划委员会专项经费,建筑行业质量检查等专项经费。

  (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41万元,主要是第二批工业发展资金和建筑节能宣传等费用。

  (六)住房保障支出74.88万元,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七)其他支出16.27万元,是挂职人员生活补助。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市住建局无因公出国(境)人员,无因公出国(境)人员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2.14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74.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

  2014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20人左右,共计支出2.14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接待省厅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情况专项督查组570元;接待《住房城乡建设》专刊采访人员1460元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7.51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39%,下降主要原因是2014年公车购置比2013少支出33.32万元。

  2014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越野车1辆,车辆购置支出4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镇规划和建设方面的调研、勘察。截至2014年12月底,我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8辆,其中:轿车13辆、越野车4辆、旅行车1辆。

  2014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30.47万元,用于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业、测绘业的有关地方性文件和技术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镇规划和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镇规划和建设方面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附件:市住建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xls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