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财政预算公开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5-04-1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负责川、渝地区的联络。负责与省级机关、重庆市、成都市的联系;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项目、资金;宣传介绍攀枝花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促进城市间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往来;参与我市在成都、重庆进行的有关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2)加强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和传递重要的政务、经济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市及部门、县(区)和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3)开展招商引资和区域间经济、技术、人才、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围绕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重点项目,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着力引进技术和资金,同时协助市内企业拓展市外市场。
(4)负责协调县(区)驻蓉办事处(联络处)的关系和业务指导。
(5)负责市级领导赴蓉及途经成都的接待工作,为市及各部门、县(区)和企事业单位在成都开展业务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和工作方便。
(6)负责与攀枝花调到成都和离退休后到成都定居的领导和干部的联系,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7)协助市级有关部门做好本市人员到蓉上访的处置工作。
(8)负责对办事处及所属单位的财产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1118.5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18.5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18.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36.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55.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34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接待、信访维稳、信息联络、招商引资、业务咨询、地方产品推广、在蓉离退休人员和流动党员的服务管理等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人员、事业身份人员、编内聘用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招商引资活动经费、地方产业项目及特色产品推介费、两会经费、调蓉人员座谈会用费及我市所有在蓉大型会议、退票手续费、信访维稳经费、信息服务费、离退休人员日常走访看望慰问费等专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少量的公用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件:关于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