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6号公告: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11-0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6年对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工总公司)201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铁工总公司总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股份)及所属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中铁一局、中铁置业)等12家二级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中铁工总公司成立于1990年,主要从事建筑工程和相关技术研究、勘察、设计、服务与专用设备制造以及房地产开发。据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中铁工总公司2015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953家,参股公司245家;资产总额7163.64亿元,负债总额5729.32亿元,所有者权益1434.32亿元,资产负债率79.98%;当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248.89亿元,利润总额163.61亿元,净利润118.55亿元,净资产收益率9.17%;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20.5%。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铁工总公司和中铁股份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铁股份2015年度审计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公开。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中铁工总公司明确发展定位,加强基础管理,创新经营管理机制,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形成建筑业纵向产业链协调发展,横向基建主营业务突出、相关业务板块多元发展的经营格局;明确改革任务,推动企业各项改革与发展,加快“走出去”步伐,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制,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和董事会运作,推进内控风险体系、安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此次重点审计财务会计管理、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企业重大决策和内部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情况,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2015年,中铁工总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完整、内部交易抵销不充分,造成多计资产3600万元、少计负债4.79亿元、多计所有者权益5.15亿元,少计收入2.78亿元、少计成本8.77亿元、多计利润5.99亿元。
2.2010年至2015年,所属中铁一局等88家单位超过工资总额限制,违规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各类津补贴等8.65亿元,其中2015年2528.86万元。
3.2010年至2015年,所属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资源)等10家单位存在会计核算不合规、少缴税费等问题,造成多计利润共1.61亿元,其中2015年6330.79万元。
(二)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方面。
1.2015年底,中铁工总公司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存货余额共3940.4亿元,超出规定的控制目标。
2.至2016年底,中铁工总公司未按要求完成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尚未清理处置资产占28.61%;还有3390万元“账销案存”的低效无效资产未按规定列入处置计划。
3.至2016年底,104家厂办大集体企业未按要求完成分离;25家下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652项业务未按规定完成分离移交;12家教育机构、18家医疗机构尚未完成分离。
4.至2015年底,中铁工总公司未按要求清理整合所属企业,企业法人管理层次仍有7级,其中5级及以下企业331户。
5.2016年,中铁工总公司未按规定将12家符合“僵尸企业”标准的企业,纳入处置目标责任书。
(三)企业重大决策和内部管理方面。
1.2011年至2015年,所属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违规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业务、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企业提供信托资金等违规问题,涉及金额362.14亿元。
2.2012年至2015年,中铁工总公司违规批准对外担保35亿元,所属单位违规对外担保307.91亿元。
3.2010年至2016年11月,所属中铁置业未经批准实施信托融资45.6亿元;其下属10家单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四证”不全等情况下违规融资96.95亿元。
4.2009年至2015年,所属中铁资源、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在未履行相关报批、评估等程序以及尽职调查不充分等情况下,投资67.4 亿元实施的6个境内外矿产项目,至2015年底亏损13.63亿元。
5.2010年至2016年11月,所属中铁一局、中铁置业等14家单位未经批准,实施股权收购和转让、房地产开发及新建经营性宾馆酒店等28项重大事项,涉及金额65.29亿元。
6.2011年至2015年,所属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非自有资金缴纳土地出让金43.52亿元。
7.2010年至2015年,所属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将所承揽的工程违规进行转、分包,涉及金额34.37亿元;4家单位未经公开招标向系统外单位发包工程,涉及金额8.08亿元。
8.2010年至2016年9月,所属中铁一局等6家单位未经有效评估,收购或处置7项资产、股权,涉及金额24.4亿元。
9.2010年至2016年,所属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违规出借资金、协助外单位融资或未按时收回股权转让款等,造成出借或代垫资金等共计17.95亿元本息未收回。
10.至2016年10月,中铁工总公司承揽的17个境外施工项目存在前期调查不充分、内部管理缺失等问题,造成损失和亏损16.29亿元;至2016年9月,2家所属单位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实施的2个境外项目累计亏损1.09亿元。
11.2010年至2015年,所属中铁资源等7家单位在项目投资或施工中,因违章操作等被处理处罚或造成责任事故,形成损失和潜在损失共计10.14亿元。
12.至2016年10月,中铁股份投资3.86亿元建设的2个高尔夫球场项目,因不符合规定被要求限期整改或取缔,发生取缔费用及行政处罚款145.64万元。
13.2010年至2015年,所属中铁置业投资的2个房地产项目,因可行性研究不充分、管理不善等,亏损3.01亿元;该公司在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中,为将土地溢价款计入项目开发成本,利用虚假发票等虚增项目工程支出1.61亿元。
14.至2016年9月,中铁工总公司未经集体决策和报批,在年度投资计划外使用1.11亿元购买股票,累计亏损9208.07万元;中铁股份批准下属中铁资源动用有专项用途的债券资金购买股票,折合人民币2.6亿元。
15.2010年至2016年9月,所属中铁置业等3家单位存在违规超计划租赁设备、超合同暂定总价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和设立自营服装类项目并采购服装等问题,涉及金额1.12亿元。
16.2012年,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在调查不充分的情况下,与境外企业签订铁矿石采购合同并支付1亿元预付款,因铁矿石开采等存在问题,至2016年底,合同未得到执行,预付款未收回。
17.2010年至2017年初,所属中铁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或项目部,存在用个人账户支付工程款及工资、套取现金用于事故赔偿等支出、通过分包方列支业务用酒和垫付赔偿款等问题,涉及金额2329.19万元。
18.2010年至2015年,中铁股份违规承担应由职工承担的房改后住宅物业费、修理服务费等2100万元。
19.2010年至2016年,所属武川县国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单位超核定规模开采金矿矿石51.49万吨、煤炭1080.46万吨,无证开采煤炭554.64万吨。
20.至2016年11月,所属中铁一局下属9家改制实体的发起人未按规定与主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中铁资源对其持股50%以上的2家公司无实际控制权。
21.至2016年底,所属北京中铁诺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33.1亩土地闲置3年未开发。
此外,中铁工总公司及所属中铁资源等8家单位存在违规处理举报事项和为职工购房出具虚假材料等问题。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1.2010年6月至2015年,所属中铁一局等9家单位及其下属公司超标准购置公务用车142辆、涉及金额7462.39万元,其中2013年至2015年63辆、涉及金额3368.17万元。
2.2013年至2016年11月,中铁股份及部分下属单位领导人员违规超标准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商务座,共发生1.1万人次、报销2864.33万元。
3.2013年至2016年10月,所属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单位购买或消费高档烟酒298.06万元;至2016年11月,中铁股份封存总价188.72万元高档白酒,尚未进行处置。
4.2010年6月至2015年,所属中铁置业等2家单位36名中层以上人员违规以执业资格证书挂靠等方式在其他企业兼职,其中21人违规取酬93.59万元(2015年44.46万元)。
5.2013年,所属中铁物贸(上海)有限公司向其他单位赠送价值42.66万元的高档礼品。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中铁工总公司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