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变更登记/变更备案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1-11-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项目 | 机动车变更登记/变更备案 |
办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02号令)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4、其它相关法规和规定 |
办理时限 | 一个工作日(转入、迁出三个工作日) |
所需资料 |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原件; 6、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身颜色被改变的,还应提供相关技术鉴定证明或者公安机关能够确认该车与被盗抢的机动车为同一辆车的发还证明; 7、属于变更发动机、车身或车架的,还应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8、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提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原件,不属于免检验机动车,还应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9、属于迁出管辖区的,还应提供机动车号牌; 10、属于共同财产变更的,各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到车管所申请办理变更,应提供共同所有公证证明原件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夫妻共有的可提供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11、属于变更备案的,还应提供相关事项变更证明;(属于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住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或者号码变更的) 12、属于转入登记的,应提供《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和机动车档案。 |
业务流程 | 第一步:查验车辆; 第二步:受理窗口审核、受理相关业务资料; 第三步:缴费; 第四步:核发行驶证、登记证书。 |
业务种类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机动车变更登记 | 行驶证工本费 | 15元/本 | 川价发[2005]28号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