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注册登记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1-11-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项目 | 机动车注册登记 |
办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02号令)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4、其它相关法规和规定 |
办理时限 | 二个工作日 |
所需资料 |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个人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员同时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或暂住证明。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并提交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来历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4、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海关监管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口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原件;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可提供其他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7、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还应提供《四川省特种车辆警灯、警报器使用证》或者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 8、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原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
业务流程 | 第一步:查验车辆;非免检车辆需上线检测车辆。(互联网自选号牌车辆需预录入信息;) 第二步:受理窗口审核、受理相关业务资料,选号(自编号确认号牌); 第三步:缴费; 第四步:核发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 |
收费标准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行驶证工本费 | 15元/本 | 川价发[2005]28号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 10元/证 | ||
汽车反光号牌 | 100元/副 | ||
摩托车反光号牌 | 70元/副 | ||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 | 40元/副 | ||
挂车反光号牌 | 50元/副 | ||
使用检验设备检验(汽车) | 100元/车.次 | ||
使用检验设备检验(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拖拉机) | 60元/车.次 | ||
人工检验(汽车) | 50元/车.次 | ||
人工检验(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拖拉机) | 30元/车.次 | ||
对第一次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应免费复检一次。第二次以上的每次复检减半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