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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财政安排兑现2015年春节期间生产奖励资金200万元。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
201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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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财政安排兑现2015年春节期间生产奖励资金200万元。鼓励企业春节期间组织好生产是做好我市全年工业实现良好开局的关键。今年初,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工业园区春节期间(2015年2月18至3月5日)正常生产的企业给予补助。奖励方案主要参考企业2015年新增贷款,春节期间用电增量以及企业加班情况等因素。近日,市财政对安排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东区16家企业、西区10家企业等共计82家企业,给予落实奖励资金200万元。(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