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2015年地方政府置换债券28.17亿元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5-12-0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我市获2015年地方政府置换债券28.17亿元

近日,省财政厅核定下达我市2015年第二批地方政府置换债券额度15.2亿元,加上之前第一批下达的12.97亿元,今年我市累计获得地方政府置换债券28.17亿元,其中:市本级10.79亿元,东区4.76亿元,西区2.63亿元,仁和区4.82亿元,米易县2.85亿元,盐边县2.32亿元。

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是由省政府统一发行,通过转贷方式安排各地,用于偿还审计确定的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2015年到期的债务本金,优先置换高息债务,并按照“偿债、清欠、解困、搞活”专项工作要求,重点解决政府对企业的借款、工程欠款及BT回购款。并且,按照要求,市、县(区)偿债方案须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置换债券资金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目前,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将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按照债务性质、到期时间和与债权人协商情况拟定债务置换方案,按程序逐级审批上报,并及时办理债券资金的拨付手续。(杨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