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年共获1461.47万元省级环境空气质量激励专项资金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11-1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我市两年共获1461.47万元省级环境空气质量激励专项资金

  近日,市财政局将包括1461.47万元省级环境空气质量激励专项资金以及950万元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在内,共2411.47万元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予以全部安排下达。

  近两年来,由于我市环保工作成绩较为突出,根据省环境保护厅和省财政厅对全省各市(州)上一年度的环境空气质量情况进行考核并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我市连续两年获得省级补助共计1461.47万元(其中:2015年获得奖励842.47万元,2016年再接再厉获得619万元)。同时,今年我市财政部门制定出台了《攀枝花市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并从年初预留的“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中,下达了950万元市级专项资金,更好地为支持各县(区)及相关企业搞好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积极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攻坚项目建设和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