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设立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11-21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今年,为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设立了供销综合改革和发展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部门安排落实50万元专项资金,并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该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我市米易县的合作社联合社组建,盐边县的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仁和区的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服务中心建设和贫困村创建、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以及编制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示范工程规划方案和建设供销改革发展项目库。这一系列项目的实施,将有效促进我市基层供销系统恢复运转,成为服务“三农”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