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米易县攀莲镇光荣米粉加工店生产、经营不合格米线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03-26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2018年9月30日,原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十期),米易县涉及不合格米线1批次。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米线(抽样单编号:DC18510400683131738;规格型号:散装称重;加工日期:2018年8月22日);被抽样单位:米易县攀莲镇光荣米粉加工店;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18年9月17日开展核查处置。责令米易县攀莲镇光荣米粉加工店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督促其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经查,当事人共生产该批次米线500公斤,货值2000元;已销售500公斤;库存(未销售)0公斤;召回0公斤;封存0公斤。当事人米易县攀莲镇光荣米粉加工店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18年12月4日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4000元(肆仟元整)。

三、整改复查情况

经调查,造成该批次米线不合格原因是当事人生产加工米线时超范围添加了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所致。米易县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当事人整改,在生产、加工米线过程中不得添加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18年10月10日组织了复查验收。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