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钒钛高新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03-25 来源:钒钛高新区党政办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攀枝花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攀枝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规定进行编制。全文由概述,贯彻落实《攀枝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情况,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等方面的举措,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5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为攀枝花钒钛高新区自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
本年报电子版通过攀枝花市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在攀枝花钒钛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http://ft.panzhihua.gov.cn/)
上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钒钛高新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钒钛大道3号;邮编:617013;联系电话:0812-3506306;电子邮箱:632607758@qq.com)。
一、概述
2018年,钒钛高新区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钒钛高新区中心工作,着力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努力提升公开实效,促进钒钛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钒钛高新区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614条,其中,规范性文件信息65条,工作动态信息928条,人事信息3条,财政信息3条,行政执法信息5条,政府概况2条,计划总结2条,其他信息1303条;通过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发布各类信息30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钒钛高新区无依申请公开类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钒钛高新区严格按照《条例》及《实施办法》要求,钒钛高新区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钒钛高新区无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委政务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我委上载市政府门户网涉及钒钛高新区目录公开信息条数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川机发5137号)及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贯彻落实《攀枝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
围绕群众关切事项,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或重要影响的投资项目信息14条。
(二)公共资源配置情况。
钒钛高新区无公开资源配置领域栏目职能。
(三)社会公益事业领域情况。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42条
(四)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
围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在延续以往年度预算公开公示的基础上,按照简洁易懂、全面完整的要求,在市政府公开目录系统和钒钛高新区门户网完成了 2018 年钒钛本级预算公开工作。
三、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情况
2018年钒钛高新区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情况公开情况。
四、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等方面的举措
一是通过规范完善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印发2018年度信息公开报送通知,纳入钒钛高新区年度考核。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方式,加强政务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逐项落实到钒钛高新区各部门。建立金江火车站宣传栏和公安分局、金江农贸市场LED显示屏系统,公开攀枝花新闻联播钒钛高新区信息、落实攀枝花市一二三五总体工作思路、政务信息等内容。
三是加强公开队伍建设。将各部门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专题培训纳入绩效考核,通过组织参加市级政务公开轮训,召开钒钛高新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业务培训工作会等多种方式,2018年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2次,举办和参与各类信息公开培训班4次,培训人员100人次,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是坚持日常监督与自查、自查普查相结合,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日常维护、监管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将通报结果应用于网站建设绩效考核,全面开展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提升我委政府网站整体水平。
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条 |
2614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6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2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6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6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09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