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08-1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政务公开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 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 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7〕40 号)文件要求,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 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17〕84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建设依法治城、构造和谐型、服务型城管。
二、政务公开原则
(一)依法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事项都必须公开。
(二)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三)及时快捷。严格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开,确保信息时效性。
(四)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不搞形式主义。
(五)有利监督。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
(六)符合保密规定。
三、主要内容
(一)完善、实施城市管理系统政务公开标准
1.落实政务公开基础标准。认真总结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信息统计、投诉举报、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等工作程序,细化执行标准,规范政务公开行为。
2.落实政务公开网站标准。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网站技术标准,加强平台建设,优化网站栏目,充实信息内容。
3.规范政务公开目录。按照政务公开目录标准,认真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完善城市管理部门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建立健全内容全面、分类合理、层级清晰、易于检索的目录体系,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4.落实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预决算公开标准和规则,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和决算,积极推进出国(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信息公开。
5.制定和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完善行政审批职能,制定信息公开标准,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间及发布格式。
6.完善行政职权形式规范。结合行政职权清理结果的审核和确认,统一城管系统行政职权名称,绘制完善基本流程图,制定职权行使标准,推进行政职权网上运行,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动态公开。
(二)实施政务服务标准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实施服务中心形象标识标准、政务服务项目标准、窗口办事规范标准、窗口日常管理标准、“亲切服务”标准。
(三)形式和时间
政务公开的形式要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通畅公开渠道,讲究公开实效。政务公开的时间应根据公开的内容确定,要积极创造条件使广大群众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公开的内容,便于接受监督。
1.形式:(1)通过墙报公示;(2)设立政务公开栏;(3)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公开;(4)发布公益广告;(5)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微博、微信账号;(6)其他有效形式。
2.时间:(1)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不懈地推行,在公开的时间上应做到经常性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2)对事关重要事项,公众普遍关注的有关事项,要实行决策前公开和实施的动态公开,保证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长刘松任组长,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长刘松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姜雪娇同志兼任,负责政务公开的综合协调工作,并负责抓好日常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具体承办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规划、指导,拟定政务公开实施意见,制定相关制度;收集、明确分办政务公开的内容;统一受理、分办、答复信息公开申请;负责召集政务公开相关科室碰头会议,协调落实政务公开相关事项;制订并实施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组织制定并实施对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监督、评议,落实责任追究;设立政务公开举报方式,受理涉及政务公开的投诉、举报、控告等事项。
2.法规科负责做好行政处罚依据、权限,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公开与发布工作。以及新出台和修订的与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收集整理及发布工作。
3.行政审批科负责行政管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依据、权限,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公开与发布工作。特别是对于新出台和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涉及到行政许可事项设立、取消以及办理程序的变动;做好行政收费、减免收费等事项的梳理与登记。
4.其它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政务事项工作,制定相应的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7月3日—7月30日)。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培训,全面部署实施政务公开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30日—11月30日)。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局政务公开办组织各有关科室、局属单位完成各项公开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1月30日—12月31日)。梳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建立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提高城市管理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推行政务公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效手段,也是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重要举措。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要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分工,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认真梳理,公开到位。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根据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执法监管等各方面进行认真梳理,做到全面、细致、严谨。对需要公开的事项,按照要求将公开的事项、标准、要求和监督措施一次性公开到位。要将政务公开与行风建设、廉政建设和承诺服务结合起来,制定有效措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透明度。局属各单位要制作政务公开栏、公开牌,编印办事指南,公布政务公开监督电话;工作人员挂牌办公,执法人员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真实、公正、规范、有效。
(三)加强督办,狠抓落实。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集中专项检查与社会监督、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法,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督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重点督促检查局属各单位政务公开的内容和重点事项是否到位,政务公开的硬件设施是否规范、到位,公开的内容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将在年底组织一次综合检查,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并通报综合检查情况。同时,要切实加大对政务公开违规违纪情况的检查,对因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导致应该公开而未公开,或不应该公开而公开,造成一定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人的责任,以此促进政务公开的顺利推进。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