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02-28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攀枝花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攀枝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规定进行编制。全文由概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3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为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11——1231日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

本年报电子版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gsj.panzhihua.gov.cn/)上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106号;邮编:617000;联系电话:0812-3332493;电子邮箱:2265278401@qq.com)。

  一、概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托局网站、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这一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18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19条,其中:机构概况信息9条,计划总结信息44条,规范性文件信息32条,工作动态信息1499条,人事信息16条,财政信息21条,行政执法信息453条,其他信息745条。此外,通过腾讯、新浪政务微博发布信息525条,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53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共收到申请公开事项1件,其中网络申请1件,属于无效申请信息,并进行按时办结,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及实施办法要求,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出现行政诉讼案件4件,未出现行政复议案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3件,原告撤诉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主动性不够,缺乏科学细致的安排;部分科室归纳、提供信息能力不强,公开的内容避实就虚,只注重对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布,对办事过程、结果不公开或少公开,部分栏目缺少干货等;信息公开内容不及时、不全面,发布时效性上还有待提速。

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主要改进措施:一是着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能,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大互动交流力度,推进网上办事与公共服务,加强人事、财务、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加强信息审查和舆情跟踪监控,杜绝不良影响产生和扩大;四是保证相关信息及时上网,防止信息缺失和滞后。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放管服信息公开。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涵盖我市现存各类市场主体9万余户,开展各类抽查次数1985次,抽查信息均按要求公开,检查结果公开率实现100%。设立放管服宣传专栏,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强化全省政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录入,根据《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 年本)》,共清理行政权力事项811项,所有行政权力全部公开透明运行,并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和及时公布,推动更好依法规范履职。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做好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动态调整,实现工商、公安、税务、商务、人社等部门间企业开办数据共享交换。定期发布《市场主体分析报告》,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参考性意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审批模式,加快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行企业开办事项一窗受理,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事项100%上网公布,实现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注意事项、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内容全面上网公开。

(三)推进社会信用信息公开。成立攀枝花市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攀枝花市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攀枝花市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和联席会等工作制度,切实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加大信用监管合力。推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使用四川省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归集涵盖国土、安监、环保、食药、税务等多个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618条,行政许可信息10200条,抽查检查信息351条,并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双公示专栏,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及时进行公示。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每季度定期公布红名单红黑榜,发布红黑名单16家。同时,广泛开展诚信宣传,着重宣传质量诚信典型。

(四)推进便民利民信息公开。联动协同加强质量信息宣传,协调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质量强市专栏,按照职能职责共同依法加强对产业、产品、工程、服务、环境五大领域的质量监管。做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和商品服务比较试验,做好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及时公开抽查检验结果、消费警示、典型案例、比较试验等信息,并发布2017年消费者满意度指数报告。开展四个你我你点我检”“我执法你参与活动,做好风险交流,发布食品药品风险提示信息15次,消除公众恐慌情绪。扎实开展3·15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宣传活动,开展现场宣传120余场(),开展普法教育、健康讲座150余场,接受群众咨询14300余人(),发放各类宣传手册、折页、贴画16.2万余份,在机场、影城、医院、药店、KTV、电梯轿厢等场所播放各类宣传知识32000余次。

(五)其他重大信息公开情况。投诉举报方面,共处理751件,做到结案率为100%,回复率为100%。财务公开方面,在网站开设专题专栏,发布年度决算、预算、检测收费等信息20余条,在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测试、特种设备检验等业务受理大厅利用LED屏等形式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收费范围等,确保了收费情况公开透明。民生关注领域信息方面,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进行了重点发布,全面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回复14件。政策解读回应方面,建立了专题专栏,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对网民重点关切的事项做到及时回应。紧紧围绕部门职责,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为重点内容,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全方位推行政务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 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81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81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52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34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86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3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3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6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88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3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1

1.按时办结数

1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3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1

六、举报投诉数量

751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9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9

  •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43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0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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