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质监局2013年信息公开年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5-01-16     来源: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文件要求,由攀枝花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攀枝花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12-3332493,电子邮箱:2265278401@qq.com。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本局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统一管理、统筹协调;成立由办公室牵头的工作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同时,专门配备1名全职工作人员。截至2013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2013年,本局根据《攀枝花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2013年攀枝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2013年攀枝花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针对本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特点,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狠抓落实。
    (一)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发布协调、监督保障、保密审查机制。在2013年初,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等3个文件,对涉及质量技术监督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予以进一步规范。
    二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结合本局职能调整情况,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定期做好月度统计、工作信息报送、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工作,并配合市有关部门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享的前期准备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完善考核评估办法,促进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实施,分级部署”的原则,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统一规范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主体、内容、形式、范围,以及依申请公开接收、答复、提供等环节,加以规范化和标准化。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区)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建设和完善信息公开的服务窗口。
    五是积极推动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根据《攀枝花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四川省质监局的总体要求,积极推动计量测试、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质量监督检验的信息公开。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重点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
    (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做到及时、有效、便民
    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网站功能,突出权威性、及时性、系统性;整合网站的各种公开栏目,强化更新维护责任,升级搜索引擎,方便公众查询、检索。完善门户网站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到界面友好、分类科学、查询方便、更新及时。健全局长信箱、网上调查等栏目的有效运作机制。
    二是进一步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本着“促进公开,方便公众”的原则,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开渠道。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积极推进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即时发布、议题设置发布机制。继续完善“12365质量热线”功能,使之逐步成为社会公众与本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系的“电话门户”。
    (三)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是推动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透明。健全收费公示、持证收费等制度,确保收费情况公开透明。对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涉及计量测试、特种设备检验、产品质量检验等业务领域的所有法定检验检测机构的法定检验检测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梳理、汇总,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收费情况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是推进行政许可过程透明和结果公开。全面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等,方便公众办理。依托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和门户网站等办事平台,逐步实现各许可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
    三是加强质量技术监督公共信息公开工作。依托组织机构代码数据库,逐步建立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库,努力为公开企业质量信用状况夯实基础。及时通报食品生产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监督检查情况,建立完善信息查询数据库。
    四是进一步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在制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质量技术监督法规性文件时,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推动公众有序参与。积极争取建立健全征询、听证、专家论证等征询民意的有效程序和方式。
    五是努力探索依法行政类信息公开。在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食品生产、特种设备等领域努力开展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实践。定期公开本系统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状况,包括制定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方面的基本状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3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3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3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各职能部门工作所依据的文件,包括涉及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本局自行制订的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3.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
    4.本局行政职能、机构设置、办事程序及其调整变动情况;
    5.局直属技术机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的授权范围;
    6.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收费、过程、结果及时限(依申请公开的结果除外);
    7.本局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违法违纪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等;
    8.公务员招考、录用及其公开选任干部的结果等;
    9.涉及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并列入相应目录的计量器具、定量包装商品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特种设备监察情况;
    10.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实验室改造)批准、实施及其招投标情况。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网站公开:利用“攀枝花质量技术监督”政务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及所有主动公开的信息和依申请信息申请窗口。
    2.“窗口”公开:本局受理大厅提供纸质目录和指南,统一受理和处理依申请信息的获取和查询,并接受相关问题的咨询;各个公共查阅室(点)提供主动公开信息的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本局201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3年度没有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举报案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工作情况
    本局系统2013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1502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28452人次,当面咨询接待2034人次,网上咨询1016人次。本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64592人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互动交流板块需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
    在公开内容方面,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类信息公开,继续探索开展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二是根据新的要求,继续做好非公文类政府信息的梳理和公开。三是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完善互动交流板块。
    在公开形式方面,将进一步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和监督,因地制宜、形式多样、规范管理。继续通过上海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本系统各窗口部门、新闻发布会和其他形式,公开质量技术监督政务工作和有关信息。继续加快政务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到界面友好、分类科学、查询方便、更新及时。健全网上政府信箱、网上调查、在线交流等栏目的有效运作机制,进一步扩大网上服务项目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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