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水利部政务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编制本报告,现予发布。
一、概述
2013年,水利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突出行业特色,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回应社会关切 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切实做好水利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措施。按照有关要求,将公文运转与信息发布等工作密切结合,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通报制度,定期对部机关各司局和有关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在机关内部进行通报。
二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围绕防汛抗旱、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深化水利改革、诚信体系建设等,着力加大水利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全国雨水情、汛情、旱情、灾情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时公布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公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布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场交易情况,公布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平台建设不断加强。注重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水利部网站建设和管理,整合信息资源,拓展业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对政务公开专栏进行改版,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梳理网上办事服务内容,整合省级水利部门、流域网站办事事项,着力优化公众服务平台。调整政务公开场景导航,方便查询和浏览。
四是行业指导不断强化。举办全国水利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给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业人员,讲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着力提高水利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推动水利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3年,水利部在部网站“政务公开”“水利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78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7条,水政执法类信息14条,人事管理类信息53条,工程招投标类信息27条,水利简报类信息95条,水利公报类信息52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030条。截止2013年12月底,水利部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294条。
(二)公开形式
1.水利部门户网站。水利部的公文类政府信息,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人事信息”等栏目公开。水利部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等情况,通过水利要闻、资讯频道等栏目公开。对水利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重大事件、热点问题,在部网站开设专题公开相关信息。2013年,推出“水利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公报”“聚焦中国七大流域综合规划”“2013防汛抗洪”等专题13个。在四川雅安抗震救灾和防汛抗洪期间,水利部门户网站在首页实时滚动发布水雨情信息,为公众提供服务。截止2013年底,水利部门户网站累计访问量14956万人次,其中2013年度3088万人次,水利部政务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241万人次。
2.公报。2013年,共编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4期,刊载涉及水利的法规性文件、水利部重要发文、数据公报等123件,向社会各界免费赠阅,免费寄送给省级以上图书馆,并将电子版上传水利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公报》以及专业公报,指导发布《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省级公报》,定期发布《水利发展统计公报》《中国水旱灾害公报》《中国水土保持公报》《地下水动态月报》《中央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月报》《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通报》等水利专业公报,向社会公布有关水利数据。
3.新闻发布。2013年,针对社会公众关心的西南抗旱、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洪防台风、节水增粮、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问题,共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6次,通报相关情况,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4.其他形式。在水利部传达室和办公楼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免费提供水利部本级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水利部公报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水利部共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52件,全部规范办理并及时予以答复。其中,8件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的途径;13件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可予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所申请的信息; 12件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告知申请人应申请获取信息的机关;1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或不属于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告知申请人;另有其他情形的8件申请信息,也进行了书面答复。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水利部没有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依法办理涉及水利部和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件41件,其中涉及应主动公开信息25件、涉及依申请公开信息16件。水利部以《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认真审理案件,对40件作出维持决定,撤销1件,被申请人已按照我部行政复议决定向当事人公开相关信息。未发生针对水利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2013年,水利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依申请公开中咨询类占的比重较大,恶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现象较为严重,不仅增加了政府行政成本,也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带来不利影响。
2014年,水利部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加大利用部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力度,强化资源整合,充实专栏内容,加强信息更新和维护,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定期检查并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单位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四是加强行业指导,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性文件汇编,指导各单位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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