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01-11     来源: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市卫生健康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等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助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根据《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2023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041条,“健康攀枝花”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60条,“攀枝花卫生健康”微博发布信息208条。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提案22件。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开展合法性审查,2023年我委共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4件,均按程序进行了备案。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进一步加强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信息平台的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安全管理,定期对门户网站进行安全检查,全年开展安全防护检测12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修订完善《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门户网站规范化管理,确保内容及时更新、合理分类,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市卫生健康委在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发布的内容数据与网站其他栏目或其他专门网站的均一致。强化信息公开功能,紧扣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将公共卫生栏目优化调整为“实施情况”和“检查情况”两个子栏目,方便公众查阅。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坚持统一领导、统一布局、同步推进,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持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的年度考核,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实施。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干部职工代表等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价,均对政务公开工作表示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完整性和多样性有待加强。二是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专栏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情况。市卫生健康委根据职能职责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在“健康攀枝花官微”新开设“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卫生健康在行动”和“万名医护走基层”等专栏。同时,紧紧围绕卫生健康工作重点,加大对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专栏的信息公开力度,系统梳理相关政策、活动开展情况,全面展示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

审核: 胡云霞   责任编辑: 龙飞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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