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本级)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2-20 来源:市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民政局2020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民政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县(区)、乡(镇)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
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赠工作。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监督全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攀枝花市民政局2020年重点工作。
(1)强化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逐步完善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发挥好“三社联动”在城乡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多元服务供给实现在城乡社区。做好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工作,推动党建规范化标准化,巩固提升党建“两个覆盖”。清理整顿僵尸社会组织。实施公开募捐资格许可制度,规范公开募捐行为。加强社会组织监管,构建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
(2)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在完成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优化的基础上,结合“两城”建设,从推动机构高效运行、健全服务惠民机制、促进乡村长远发展、稳妥推进村级建制调整等方面继续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续工作。
(3)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完成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两项改革试点任务,发展嵌入式养老机构,加大专业化、品牌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引进和培育力度。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价,推行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登记评价制度。加大养老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力度,提升养老人才队伍素质。探索建立养老服务就业和岗位补贴制度,提高养老从业人员薪酬待遇。继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以及公办养老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适老公共设施改造。推动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升级改造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在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各规划1所以农村特困失能、残疾老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养老机构。
(4)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全面启用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网上办理。落实好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标准调整,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落实好中央和省关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杜绝“额外设限”。加快推进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保障,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大局。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等工作,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
(5)健全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加大关爱保护力度。调整儿童关爱保护保障领导机制,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继续实施“阳光‘童’行”儿童关爱品牌项目和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改造市儿童福利院基础设施,开展残疾儿童家庭喘息服务,实现儿童福利院业务拓展。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建立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奖励激励机制,实现儿童工作数据精准、业务规范,基层服务人员培训、持证率达100%。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暑期安全排查,强化监护责任落实。
(6)增进社会福利福祉,抓好专项社会事务。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至100元/月。建立健全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制度,减轻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负担。大力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做好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补齐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短板。开展火葬区调整前期调研,治理农村土葬区散埋乱葬,落实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推进殡葬服务中心迁建项目,对拟选址地的地质情况、安全情况进行论证、评估。
二、单位构成情况
攀枝花市民政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攀枝花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民政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7,808,821.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335.35万元,下降30.04%。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民政局2020年收入预算7,808,821.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335.35万元,下降30.0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08,821.00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民政局2020年支出预算7,808,821.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335.35万元,下降30.04%。其中:基本支出7,492,421.00元,占96%;项目支出316,400元,占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民政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808,821.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335.35万元,下降30.04%。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08,821.0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99,204.00元、住房保障支出509,617.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808,821.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335.35万元,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99,204.00元,占93.47%;住房保障支出509,617.00元,占6.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5,288,221.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56,400.00元,主要用于:会理康复院攀枝花籍麻风病人生活补助和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运行维护。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797,876.00元,主要用于:市核对中心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走访慰问和临时性救助资金、慈善事业专项补助经费。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732,939.00元,主要用于:退休费。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23,768.00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509,617.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92,421.00元,其中:
人员经费6,338,984.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
公用经费1,153,437.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民政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0,295.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24,79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5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2020年均无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比例压减。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来我局检查工作、学习考察人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增长35.71%。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其中一辆由轿车变为越野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2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500.00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社会福利、区划地名、养老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民政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业务运行经费
2020年,攀枝花市民政局以及下属事业单位市核对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53,437.00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469,120.00元,减少28.91%。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攀枝花市民政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攀枝花市民政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6,400.00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业务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